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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乔伊斯、语言与翻译:弗里茨·森访谈录

黄荷 外国文学研究 202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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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弗里茨·森是苏黎世詹姆斯·乔伊斯基金会的创立者和主席(1985-至今),曾任《詹姆斯·乔伊斯季刊》欧洲主编、国际詹姆斯·乔伊斯基金会主席,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分校和俄亥俄州立大学等大学的客座教授。作为第一代乔伊斯研究学者,弗里茨·森仍活跃在国际乔伊斯学术研究圈,是乔伊斯研究的领军人物之一。在苏黎世詹姆斯·乔伊斯基金会的邀请和资助下,本文作者于2018年7月至8月赴瑞士进行访学,期间对弗里茨·森进行了面对面的学术专访,访谈内容主要涉及西方乔伊斯研究的历史和发展、乔伊斯小说中的语言艺术和乔伊斯的语言观及乔伊斯小说的翻译研究等重要议题。弗里茨·森讲述了乔伊斯如何成为其学术研究的缘由,更引用了乔伊斯小说中的若干例子来阐释其语文学分析方法。此外,他强调了如何将乔伊斯的小说文本视作一种动态的过程及如何以具体的字词作为研究的切入点,以此来考察文字的生命和乔伊斯独一无二的语言特征。

作者简介

黄荷,贵州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清华大学博士,英国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访问学者,瑞士苏黎世乔伊斯基金会访问学者,研究方向为文体学、叙事学以及乔伊斯研究;弗里茨·森,瑞士苏黎世乔伊斯基金会创始人和主席,国际乔伊斯基金会原主席和现任荣誉理事,《乔伊斯季刊》原欧洲编辑,主要从事乔伊斯研究。

Title

James Joyce, Language and Translation: An Interview with Fritz Senn

Abstract

As one of the very first generation of Joyce scholars and one of the leading and active voices in Joycean circle, Fritz Senn serves as the founder and director of the Zurich James Joyce Foundation (1985-present). Meanwhile, he was the European editor of James Joyce Quarterly (1963-85), the president of the International James Joyce Foundation (1977-1982) and visiting professor at the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at Buffalo and Ohio State University. Being invited as a visiting scholar at the Zurich James Joyce Foundation during the summer of 2018, the author interviewed Fritz Senn on the issues concerning the shaping of Joyce Industry, Joyce’s use of language, Joyce’s view on language and the translation of Joyce’s texts. In this interview, Mr. Senn explains his life-long passion and commitment to Joyce and presents insightful ideas on his philological approach to Joyce’s texts with numerous interesting examples. Fritz Senn puts much emphasis on how he regards Joyce’s texts as a dynamic process and how he always approaches Joyce from the specific words on pages, examining the life of words and Joyce’s idiosyncratic treatment of language.

Author

Huang He is Lecturer at the College of Foreign Languages, Guizhou University(Guiyang, China 550025). She received her PhD from Tsinghua University and worked as a visiting scholar at Queen’s University Belfast, U.K. and at the Zurich James Joyce Foundation, Switzerland. Her research interests include the studies of stylistics, narrative theory and James Joyce.

 Email: hhuang5@gzu.edu.cn

Fritz Senn is the founder and President of the Zurich James Joyce Foundation, former President and current Honorary Trustee of the International James Joyce Foundation and former European editor of James Joyce Quarterly. His major academic interest focuses on the studies of James Joyce.

 Email: fritzsenn@mac.com

黄荷(以下简称黄):弗里茨·森先生,非常感谢您接受这个采访。您作为第一代乔伊斯学者以及在瑞士和整个德语圈第一位乔伊斯学者,一生都致力于乔伊斯研究。能否请您谈谈早期在“乔学产业”还未成形时乔伊斯研究是什么样的状况?

弗里茨·森(以下简称森):首先,我个人并不喜欢使用“一生都致力于”这个表述,听起来好像暗示了一种道德上的意图,而我本人并没有刻意的想法。事实是我碰巧遇到了乔伊斯的作品,而且非常喜欢,于是把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他的研究上。我想先指出,第一代乔伊斯学者往往指乔伊斯在世时围绕在他身边的少数学者,例如艾尔曼和戈尔伯特。我这一代人则是在他们之后才开始的,并不是说在我们之前就没有其他学者。比如,我第一次听到乔伊斯的名字是从我的老师海因里希·施特劳曼那里。施特劳曼教授在乔伊斯居住在苏黎世期间前去拜访过他,并对他进行过采访。施特劳曼教授有一个朋友叫卡罗拉·吉迪恩-韦尔克,她认识乔伊斯。乔伊斯那组苏黎世照片就是她所拍。是她帮助我在苏黎世大学安排了一份讲学的工作。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我并不是第一代学者。但可以说我应该是瑞士第一个开始定期发表关于《芬尼根的守灵夜》的人。你知道瑞士是世界上最晚通过妇女选举权的国家之一,乔伊斯把这一点也写进了《芬尼根的守灵夜》中。我在早期的发表中就此讨论过此事。当然,那时已经有不少美国学者,他们总是动作很快,走在学术前沿,比如说汤姆·斯塔利和伯纳德·本斯托克。那时,我们三个人开始了书信往来,并在1967年一同组织了第一届国际詹姆斯•乔伊斯研讨会。也是在此次会议期间,我们决定成立国际乔伊斯基金会。

对我个人而言,我正式开始接触乔伊斯是1951年在英国留学期间。我当时试着读了《尤利西斯》,但也不确定自己是否读懂了。那时我没有任何背景知识,对爱尔兰完全不了解,对天主教教义也一无所知。但不知为何《尤利西斯》深深地吸引了我,所以回到苏黎世后我也舍不得放下这本书。当然,那个年代没有什么参考文献可供参阅。最先开始,大家是对乔伊斯其人产生兴趣,接着是介绍其作品的背景信息,以及解读作品中象征的使用。接下来便出现了从各种主义的视角来阐释其作品。那时学术界掀起了理论的热潮,尤其是来自法国学者拉康和德里达等人的理论思想。

最开始,我们手上只有斯图亚特·吉尔伯特的《詹姆斯·乔伊斯的<尤利西斯>》(1930),介绍《尤利西斯》与荷马史诗之间的对照,以及弗兰克·巴津的《詹姆斯·乔伊斯与<尤利西斯>的创作》(1934)。这两本是当时唯一的乔伊斯研究著作。我认为戈尔伯特的书很重要,而且我的研究从某种方面来说受到他的很大影响。随后,我的关注点很快从《尤利西斯》转到了《芬尼根的守灵夜》。我与几位学者开始了书信往来,其中一位是詹姆斯·阿瑟顿。他建议我把对《芬尼根的守灵夜》的想法写下来,在那之前我从没想过动笔。于是,他联系上艾达琳·格拉欣和其他几个人,我们开始互相交换关于《芬尼根的守灵夜》的笔记。那个年代一台打字机只能同时保存三份副本。我们就在一个小圈子内相互传阅这些笔记。慢慢地,我发现这些工作远远不够。于是,我联系了克莱夫·哈特,他建议我们把这些注释作为规范的学术专著印刷出版。最终也是他帮助我们实现了这一想法。我们共同创建了《“守灵夜”通讯》(Wake Newslitter)。之后越来越多的学者也加入了我们。随着《詹姆斯·乔伊斯季刊》的创办,我成了该期刊的欧洲主编,负责汇报欧洲地区的乔伊斯研究情况。有趣的是,如果我们非要用 “爱尔兰文学”这样的标签来给学术研究分门别类的话,那应当单独将乔伊斯提出来,分成“乔伊斯和他以外的爱尔兰文学”。因为他自成一派,与其他作家截然不同。这些年来,乔伊斯学者的数量越来越多,也很活跃,还形成了独立的圈子。我们甚至可以说研究乔伊斯的学者数量跟研究其余爱尔兰作家的所有学者加在一起一样多。我常常说,乔伊斯既是最有爱尔兰特色的作家,也是最不像爱尔兰人的作家。读者不一定非要有关于爱尔兰的背景知识才能读乔伊斯。我们都知道乔伊斯最初是在欧洲一举成名,在很久之后才得到爱尔兰的认可。

:在《一位乔伊斯学者的回忆录》(Joycean Murmoirs)中,您提及了关于《芬尼根的守灵夜》的研究重心由“小范围的注解和追根溯源”(Senn 2007:17)转移到更抽象的话题,像《芬尼根的守灵夜》中的爱尔兰神话或者海德格尔与《芬尼根的守灵夜》等等。是否乔伊斯的其他作品研究也有同样的发展趋势?

:就像我刚才所说,在我们那代人开始研究时,我们对《芬尼根的守灵夜》还知之甚少,所以我们便从作品中具体的字词开始做笔记。那时我还很天真,以为只要我们积累了足够的注解,就能读懂这部作品。而现在几乎没有人愿意做这样的细读工作。我不得不说,我不理解很多学者是如何在还读不懂《芬尼根的守灵夜》的前提下去写出一部又一部的专著。我在今年在安特卫普举行的第二十六届国际詹姆斯•乔伊斯研讨会上也提到了这一点。这些年我主持了许多《芬尼根的守灵夜》的读书会,可能谁也没有我的次数多。然而,没有一次读书会让我感到满意。我们实在是对这部作品了解得太少。当然,现在有学者进行文献学研究(genetic studies),但这也只能告诉我们作品的创作过程,并不能真正解释文本。

:我很高兴您提到了文献研究,这是近几年西方乔伊斯研究的一个热点。2016年苏黎世詹姆斯·乔伊斯研讨会的主题就是文献研究。您可否评价一下这种新的研究方法?

:好的。乔伊斯给我们留下了大量的笔记和手稿,与《芬尼根的守灵夜》相关的资料尤为多。研究这些宝贵的材料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作品的形成和发展。但如果说文献研究真的能说明什么问题的话,也是对《芬尼根的守灵夜》不利的证明。因为我认为一部作品应当是独立的存在,不应当依赖于作者碰巧保留下来的任何笔记,何况这些笔记很容易就会丢失。

有一点我必须要说,我一直坚持把乔伊斯的文本视为动态的过程,而不是静止的作品。语言时刻在作用于我们,影响着我们。读者只能与文本展开互动,而无法将其固定。因此,在我的研究中,我总是偏向“动词”而不喜欢“名词”。例如,我更愿意说,《尤利西斯》中的某个段落“起了什么作用”,而不愿意说这段话的意思是什么。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谈过这个问题,题目就是“乔伊斯的动词”。再比如,大家经常说,《尤利西斯》中有很多的典故,但我更偏向说这部作品指向许多不同作品。我认为这种将文本视为动态的观点至关重要。比如,我所关注的一个问题是我们阅读乔伊斯的方式如何影响我们阅读荷马。我认为乔伊斯的《尤利西斯》给了我们新的视角来阅读荷马的《奥德赛》。举一个具体的例子,当奥德修斯的儿子帖雷马科前去拜访斯巴达国王曼涅劳,后者向他讲述了奥德修斯在特洛伊的经历。荷马书中提到二人交谈时,曼涅劳的妻子海伦走了进来,并找了位置坐下,将双脚搭在脚凳上。荷马在这里使用了希腊语中“posin”一词来表达脚凳中的“脚”,意思是“为了双脚”。紧接着的场景中,荷马描述了海伦转头面向她的丈夫。希腊语中丈夫一词是“posis”,跟“posin”还不太一样。但是荷马却使用了“posis”的宾格形式“posin”,以此突显了与上文的关联。如果读者注意到这个细节,我们完全可以说曼涅劳对于海伦就跟脚凳对于双脚一样。这种文字游戏是对荷马史诗的乔伊斯式解读,可以捕捉到荷马的幽默所在。到目前为止,很少有人注意到荷马史诗中的这些微妙之处。当读者习惯了乔伊斯作品中的语言游戏,再回过头来读荷马这样古老的文本,也会对文本中这些乔伊斯式的特征非常敏感。

您用英语和德语发表了若干关于乔伊斯研究的文章,其中一些被收录到了您的三部论文集中:分别是《乔伊斯至上:乔伊斯vs虚无》(Nichts gegen Joyce: Joyce versus Nothing,1983),《归纳式审查:聚焦乔伊斯》(Inductive Scrutinies: Focus on Joyce,1995)和《续写乔伊斯至上》(Nichts nur Nichts gegen Joyce,1999)。您可否谈一谈您的研究重点和兴趣?

:我在很多场合说过我最感兴趣的是语言。在乔伊斯的笔下,尤其是后期的作品,“发生了什么”并不是关键。我们可以说《尤利西斯》是对一座爱尔兰城市中几个小人物的生活在一天之内的缩影。但是更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尤利西斯》这本书的演变,乔伊斯在创作过程中如何改变想法,将写作的重心转移到文体的变化上。《尤利西斯》的每个章节都采用不同的文体。文体不同,则意味着语言和整个交流机制也会发生改变。

我常称自己的方法为语文学的方法。当然,语文学有着悠久的传统,强调给文本注释,通过考究词义来解释文本。一位语文学家肯定是热爱词语之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乔伊斯也是一位语文学家。我一直不擅长抽象思维,我喜欢的是与书页上的文字打交道。就以《尤利西斯》开篇前两个词语“Stately, plump”来说,二者属于完全不一样的语域。“Stately”是高雅正式的词汇,来自拉丁语,而“plump”强调物质性,来自日耳曼语。《尤利西斯》中至关重要的一层意义正是灵与肉,高雅与现实之间的动态对立。我认为,这种深层主题在该书的头两个词语中已经暗示给了读者。作为一位语文学者,我的任务是考查词语,找到其间潜在的联系。让我们继续回到这个例子,小说的第一行“Stately, plump Buck Mulligan came from the stairhead, bearing a bowl of lather on which a mirror and a razor lay crossed”(Ulysses 1.1-2),这个句子以“Stately”开始,以“crossed”结束。两个词语中涵盖了“the state”和“the church”,暗示了整部作品的另一个重要主题,即政治和宗教。正如斯蒂芬在第一章中所说,“I am a servant of two masters, an English and an Italian”(Ulysses 1.638)。同样,“游岩”章节由康眉神父开始,然后由英国总督结束,又一次出现了宗教与政治的对立。

:我记得您写过一篇文章(2011),解释《尤利西斯》后几个章节中的隐性连贯。您可否解释您的语文学方法如何帮助您从宏观上来解读乔伊斯文本?

:乔伊斯在巴黎的时候曾经凭借记忆用古希腊语默写出了荷马《奥德赛》的第一行句子。我们都知道乔伊斯的希腊语并不好,但是他有着过人的记忆力。这句希腊语译成英文是:“Tell me about the man polytropos”。荷马并没有直接提及奥德修斯的名字,而是称其为“polytropos”,意思是“turning in many ways”。这一方面暗示奥德修斯辗转各地的旅途,另一方面则指其人头脑灵活,多才多艺,具有多面性。对我而言,《尤利西斯》这本书本身也可以用“polytropos”来形容。我曾经在一篇文章中称《尤利西斯》为“the book of many turns”(Senn 1972)。

《尤利西斯》中的每一个章节都不一样。你打开书就能知道是在哪一个章节。因此,我一直很感兴趣的是找到各个章节之间的延续性。这种联系往往隐而不显,有时候以对比的方式出现,例如,在“独眼巨人”中男性的和暴力的文体紧接着变化为“瑙西卡”中温柔的风格。此外,重复也是各个章节之间连贯的重要手段。例如,“独眼巨人”章节中“眼睛”(eyes)起到重要作用,而在“瑙西卡”中读者则看到布鲁姆“注视着”(eyes)格蒂·麦克道维尔。再如,“独眼巨人”中凶猛的恶犬“Garryowen”一转身在“瑙西卡”中成了“grandpapa Giltrap’s lovely dog Garryowen”(Ulysses 13.232)。这个例子可以说明各个章节之间的“视差”(pallarax)。

“视差”是指每个人从自己的视角所看到的世界不一样。从某种意义来说,这正是《尤利西斯》的出发点之一。这也可以解释书中每个章节的不同,因为每一章中人物的视角都在发生改变。例如,“卡吕蒲索”中描述布鲁姆与猫的互动时这样写到:“Wonder what I look like to her. Height of a tower? No, she can jump me”(Ulysses 4.28-29)。我在另一个人或者一只猫眼里是什么样的?这就是一个视差问题。回到连贯的问题,我们可以看“游岩”的结尾段,其中描述了总督的马车穿过都柏林,所有在这个章节中出现过的人物都再一次出现,对总督的马车做出不同的回应。最后一段用这种方式进行“回顾性的编排”(retrospective arrangement),将这个章节中的所有部分联系起来。紧接着下一章“赛仑”则以“展望性的编排”(prospective arrangement)开始,提前把整章的内容告知读者。我们可以把这视为前后两章中重复出现的元素,但是以一种完全颠倒过来的方式。

在“普洛调”中,斯蒂芬在海滩上看见了一只狗,担心它会跑到跟前来,因为他很害怕狗。所以斯蒂芬紧紧地盯住眼前这只狗。这时文中出现了许多从斯蒂芬的视角对这只狗的描写。时而很写实,描述这只狗来回奔跑、撒尿等动作;但随着斯蒂芬将自己的意识投射到这个动物身上,这只狗发生了一系列变形,成了牛犊、秃鹫、狼等等。相较之下,布鲁姆与动物的互动则是双向的对话,相互交谈并互相理解,比如他跟厨房那只猫的互动。有趣的是,我们别忘了那只猫也是一位“奥德修斯”,它总是能达到它的目的,不管是得到牛奶还是一直喵喵叫唤直到能从房间出去。小说中有一处非常有意思的细节,在“帖雷马科”章节的开篇,勃克·穆里根模仿牧师在教堂的样子,站在炮塔顶上用拉丁文对着天和上帝说话,而在“卡吕蒲索”的开篇则是布鲁姆在地下室,低着头对猫说话。猫能明白布鲁姆的话,而上帝则未必能听见勃克·穆里根。我们能看见这里很隐蔽的对比。这也是这部小说的连贯性所在。

:可否再请您进一步举例解释您分析乔伊斯语言的方式?

:对我而言,我们所阅读的语言永远是第一位。一切都是语言的问题。我通常从文本中的词开始,以从下至上的方式去寻找词语背后的规律。我最感兴趣的是针对一小段文本展开细读。我发现阅读中常常会出现一种关联效应(bouncing effect)。例如,《芬尼根的守灵夜》的很多特征已经出现在乔伊斯的早期作品中,尤其是他的文字游戏。在《姐妹们》中,其中姐姐伊莱扎提到“one of them newfangled carriages that makes no noise”,“them with the rheumatic wheels”(Joyce 2006: 10)。她想说的是“pneumatic wheels”,一种人坐起来比较平稳的充气轮胎。显然伊莱扎文化程度低,不知道“pneumatic”这个新词,于是把它跟“rheumatic”混为一谈,后者的意思她肯定知道。我们可以说从乔伊斯的创作初期开始,芬尼根式的文体效果已经显现。通过选择“rheumatic”一词,作者不仅达到了人物塑造的目的,还揭露了当时妇女的社会地位。此外,文本中隐藏的“pneumatic”一词还有一层含义,回应并加强了这篇小说的宗教主题,因为在古希腊语里“pneuma”是指基督教中的圣灵。我们还可以再举一个例子:《尤利西斯》中使用的副词也值得我们细读。在第一章中,乔伊斯用“gravely”和“gaily”来形容勃克·穆里根的戏剧化动作。这两个副词的深层含义分别指向悲剧和戏剧,二者在之后“刻尔吉”章的舞台指导中以更为放大和夸张的形式反复出现。

有意思的是,乔伊斯往往悄无声息的开始某种风格,让读读往往意识不到是从何开始,不会感受到震惊。例如,我们可能会问:小说第一章中第一次使用内心独白是在什么时候,是从哪一句话开始?这个问题并不容易回答。除非你已经很熟悉内心独白这个手法,否则很难发现是从“Chrysostomos”这个词开始。接着,整个第三章“普洛调”则都是由内心独白构成。所以我们可以看到,乔伊斯喜欢以循序渐进的方式开始使用某种手法,让其逐渐发展,最终演变成为一种完全独立的风格。我称这种方式称为“provection”,意思是在文体上向前推动。再举一个例子,穆里根在第一个章节中嘲笑并模仿弥撒仪式。这种戏仿在小说后半部分得以重复。在“独眼巨人”中,酒吧里有人在点酒时说到:“God bless all here”(Ulysses 12.1663-4)”。紧接着,便出现了大段的对宗教祈福仪式的戏仿,足足两页长。

可以说,我们永远猜不到乔伊斯下一步要做什么。在《都柏林人》的创作中,《死者》是最后添进去的故事,在小说集中脱颖而出,与其余的故事截然不同。《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的雏形是《斯蒂芬英雄》,乔伊斯花了很长的时间修改才最终成形。在《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之后,他开始了尝试完全不一样的写作,于是有了《尤利西斯》。在刚开始创作《尤利西斯》时,乔伊斯或许并不清楚最终的成品,比如那时他可能还没想过“伊大嘉”中宗教要理问答式的文体。这部作品在写作的过程中不断演变。再如,他最初肯定没想过会写像“赛仑”那样的章节。正是这一章让他的崇拜者们大失所望,认为他已经失去了理智。乔伊斯越写越疯狂,一切变得不可收拾,变得变本加厉。有一个显著的悖论是,我们既可以把他所有的作品视为一个庞大的延续体和一个演变过程,也可以单独考察每一部作品,将其视为完全独立的个体。

:您是如何理解乔伊斯对语言的使用,尤其是英语这门殖民者的语言?

:英语是最为灵活的语言之一。英语中的一个词语可以同时做动词、形容词和名词,或者一个动词既能是及物也能是不及物,就像我们昨天在《芬尼根的守灵夜》读书会中提到的“flounced”一词。举一个例子,布鲁姆在“卡吕蒲索”中首次登场时,我们看到他在厨房里“righting her breakfast things on the humpy tray”(Ulysses 4.7)。此处“righting”有多重意思。首先,它指在不平整的地方整理和摆放东西。其次,它更重要的是暗示布鲁姆总是在试着“规正”一切。他常常纠正自己的错误,进行自省,还把自己想象成别人,去思考和做事。这层意思并不常见。此例也表明乔伊斯多么善于把控看似简单的措辞。他的用词总是恰到好处,让我们无法找到更好的选择来替代。再举《都柏林人》中《母亲》的一个例子,小说中写到:“Mr Holohan walking up and down Dublin and arranging about the series of concerts”(Joyce 2006: 116)。这里使用了没有直接宾语的不及物表述“arranging about”,而不是常规的“arranging”。通过这种选择,其实是暗示了霍罗汉看似忙前忙后,实际只是装模作样,什么也没做成。相比之下,卡尼夫人则出现在各种及物的句子中,表示她才是真正做事、真正推动事情进展的人。乔伊斯明确写到:“It was Mrs. Kearney who arranged everything”。同一个段落中,“arrange”一词以两种不同的方式分别用在两个人物身上。这种微妙的变化很好地说明了乔伊斯对英语的敏锐洞察力。

乔伊斯将英语视为一门外语,这让他能透析这门语言的潜力。我们别忘了英语是两个语言的汇合,日耳曼语和拉丁语。所以同一件事可以有两种说法。比如,《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中,小说以“a moocow ‘met’ a little boy”(Joyce 2007: 1)开始,以“I go to ‘encounter’ the reality of experience”(Joyce 2007: 224)结束。开始是“meet”,结束时是“encounter”,二者意思虽然相同,但一个来自日耳曼语,另一个则来自拉丁语。作为爱尔兰人,乔伊斯很清楚英语不是他们的语言。虽然他不会说爱尔兰语,但也同样受到爱尔兰式英语的影响。在十九世纪末,人们对待语言的看法与现在很不一样。人们认为语言不是一个系统,而是一个生命体。语言就像胚胎一样发育。现存的语言是由一种共同的语言演变而来。这种语言的源头虽已无人知晓,但我们还是能从印欧语系不同语言之间的相似之处追溯到其存在的可能性。例如,英语中的“naval”与古希腊语中的“omphalos”就有着共同的源头。语言发生改变的同时,词语也随之演变。每一个词都是历史上一段漫长发展的最终产物,或者更准确地说是间断性的产物。因此,二十世纪很流行将不同语言进行对比研究。这也解释了“太阳神的牛”章节中乔伊斯为何选择重现和戏仿历史上所有的重要文体。此外,乔伊斯也一直很留意英语与其他语言的异同。这让他可以透过不同的语言来重新审视英语。这种将语言视为有生命的、可以按个人风格去塑造的语言观一直让乔伊斯着迷,最终在《芬尼根的守灵夜》中得到无限放大。

乔伊斯的语言还有另一个有意思的特点。我们可以说乔伊斯是第一位将错误和误读融入写作中的作家。《尤利西斯》一书本身就充满了错误。我们可以从“刻尔吉”中举一个例子。章节最后,只剩下布鲁姆和斯蒂芬二人。当斯蒂芬从昏迷中苏醒过来时,他引用了叶慈的诗“Who Goes With Fergus?”,这首诗在小说第一章出现过。此时,我们听到布鲁姆的内心独白:“Ferguson, I think I caught. A girl.”(Ulysses 15.4950)。他没有听清斯蒂芬的话,误把诗句听成了一位名叫“Ferguson”女孩,以为是斯蒂芬的女朋友。这就是典型的布鲁姆式作风,总是搞不清楚状况。《尤利西斯》中还有很多像这样的错误,例如摩莉错将“metamorphosis”读为“met him pike hoses”(Ulysses 8.112)。当然,乔伊斯有点时候则选择极度简单精炼的表述。我一直很喜欢“赛仑”中的一个句子:“Lenehan gulped to go.”(Ulysses 11.431)。当时博伊兰正要离开酒吧,利内涵想要追上去跟他说话,便只好匆匆把酒喝完。乔伊斯使用的这个句子从某种程度来说甚至不能算是好多英语,但在这个场景中却恰到好处地描述出利内涵的着急和尴尬,堪称最简短的“顿悟式”表达。这个句子几乎无法完整的保留下来译入另一种语言中。乔伊斯作品中这样的语言正是我一直以来关注和欣赏的地方。而我也尽我所能,希望能把我所体会到的这种阅读乔伊斯的快乐和激情传递给读者。

:您的第一本书Joyce’s Dislocutions: Essays on Reading as Translation(1983),书名中使用了一个新词“dislocution”,您可否就此谈一谈?

:好的。这是我很久之前的著作。显然,“dislocution”是由“dislocation”和“locution”合并而来。我们的言语被称为“locution”,而“dislocution”则指错误的言语,包括脏话和不合乎语言规则的表达等等。此外,“dislocution”还具有“translation”一词的隐喻色彩,表示“将某物从某地移走”。我们知道,《尤利西斯》的前部分以非常写实的手法展开,然后逐渐演变到偏向模仿的形式。例如,“埃奥洛”章中的新闻头条和“刻尔吉”中现实与梦幻的融为一体。

:您在很多场合都强调过“《尤利西斯》是一本自我翻译的书”,能否请您谈一谈这个问题?此外,您是怎么看待《尤利西斯》的“外国读者”?母语并非英语的读者在阅读《尤利西斯》或者乔伊斯其他作品时,是否有什么特别优势呢?

:好的。在我看来,我们的母语非英语,这给了我们一个最明显的优势:我们知道英语对我们而言是陌生的,所以我们会更加敏锐,会去质疑一切,拒绝把一切当成理所当然。对于我们所不了解的,我们会尽力去找到答案。在《尤利西斯》中,布鲁姆虽然他生长在都柏林,但他仍然是一位外来者。当然,国外读者很多时候只能依赖于译本。在阅读译本时,我往往会问翻译能带给我们什么,翻译与原文中有什么样的差异。

我应该算是第一位研究《尤利西斯》德文版和法文版译文的人。就像你说的,我总是强调《尤利西斯》是一本自我翻译的书。每个章节都从不一样的角度来讲故事。在“赛仑”和“伊大嘉”中,意义被分别译成了音乐和精准的要理问答。就算是英语读者也需要将“伊大嘉”的语言回译成常规英语。例如,当我们读到布鲁姆有“equestrian circumprocession”(Ulysses 17.1597)的爱好时,我们肯定不能立刻知道这指什么。要读懂这句话,我们在心里已经进行了一次翻译,将原文译成“riding horses in a circle”。再举一个“伊大嘉”中的例子:“eructation consequent upon repletion”(Ulysses 17.1928-9)”。这句科学的专业术语简单来说就是指“belching after meals”。即便对于英语母语的读者而言,这种特殊的编码方式仍然会造成理解上的困难。我们能看到《尤利西斯》是如何要求读者一边阅读一边进行翻译。而且,这种编码也给译者带来很大的挑战,因为一些语言并没有这种一话两说的系统,一种学术和一种通俗的方式。所以,研究《尤利西斯》的译本如何处理原文是非常有意思的一件事。我们常常把翻译中的失败和错误推给译者去承担,忘记了译文中的每一处错误其实本身就是对原文的一处注释,这对于理解译文和原文都是非常有用的。

再回到第一个问题,《尤利西斯》是一本自我翻译的书。我们可以看看“莱斯特吕恭人”章节中布鲁姆在路边买班伯里来喂海鸥的场景。布鲁姆抱怨海鸥忘恩负义,连一声道谢也没有:“not even a caw”(Ulysses 8.84)。之后这个情节又一次出现在“刻尔吉”章节中,跟“刻尔吉”中其他情节一样,是以变形的方式呈现。“He gave Banbury cake”被编码成了海鸥的语言:“Kaw kave kankury kake”(Ulysses 15.686)。同样,我们可以将“太阳神的牛”整个章节视为一系列“历时的”翻译,不是语际翻译,而是语内翻译,译成了过去不同时期的英语。这些都是《尤利西斯》这本书内部自我翻译的例子。

:您经常强调看似语法结构最简单的表达往往最为晦涩和隐秘。请问您认为《尤利西斯》中哪些部分给翻译造成最大的困难?

:是的,翻译是一个很大的难题,尤其当遇到乔伊斯时,所有问题都变得更加严重。如果一个语言的某个文化元素在另一个语言中缺失,这将给翻译带来极大的困难。例如,小说中“he climbed over the area railings”(Ulysses 17.84)这个句子中“area”一词就很难翻译到德语中。这个词的意思是“位置低于街面的一个区域”,而在德语中并找不到对应的词语。再如,“吃蒌陀果的种族”中,布鲁姆看见牧师袍背后印着“I. H. S.”(Ulysses 5.372)。这种字母如何翻译到像中文这样的汉字体系中?或者应该问,中文现有的译文是如何处理这些专有名词呢?这些例子都是翻译中难以超越的困难。

除了文化上的空缺,原文中的引用和典故也给翻译带来很大的麻烦。例如,《尤利西斯》中引用了无数次莎士比亚的作品。在“帖雷马科”中,勃克·穆里根称斯蒂芬为“the loveliest mummer of them all”(Ulysses 1.97)。此处,乔伊斯引用了莎士比亚《裘力斯·凯撒》中的一句话:“the noblest Roman of them all”。我们不一定能注意到原文中这样的细节,因此译文也肯定丢失了这层意义。在“莱斯特吕恭人”的开头,当有人塞了一张宗教传单到布鲁姆手中时,我们读到下面这句话:“Bloo … Me? No. Blood of the Lamb”(Ulysses 8.8)。布鲁姆将传单上的“Blood”跟自己的名字“Bloom”混淆在一起。乔伊斯通过这样简单的句子再现了一个很重要的认知活动。我们每个人在阅读时都会将自己的认知带入到文本中,都会遇到布鲁姆这样的情形。乔伊斯想要表现的就是这种生活中典型的现象。这在英语里可以做到,但却不一定能完全搬到另一种语言中。在德语里,可以把这两个词译成“Blut”和“Bloom”。这样还能勉强保留原文中词语之间的关联。当然,或许有人会认为这并不重要。《尤利西斯》是一部百科全书,其涵盖的内容之广以至于读者就算在一处漏掉部分信息,也会在小说的其他地方再次遇到,不会影响我们对整本书的理解。然而,这些细节正是乔伊斯的精华所在。乔伊斯与其他作家相比,其卓越恰好就体现在这些细微之处。而也正是这些细节容易丢失在翻译过程中。

翻译的另一大挑战是句子中词语的顺序安排。在“卡吕蒲索”中,布鲁姆首次登场时,我们读到:“Most of all he liked grilled mutton kidneys which gave to his palate a fine tang of faintly scented urine”(Ulysses 4.3-5)。该句最后一个词的出现时间和顺序至关重要。按生活经验,我们不会从味觉联想到“urine”。因此,原文中这样的搭配有着出乎意料的效果。而且,我认为这种效果由“urine”一词的句末位置得以强化。在德语和法语中,从属句中的动词必须出现在句尾,所以原文只能译为类似“urine faintly scented”这样的结构。因此,译文也失去了原文中出其不意的效果。在这句话出现的同一页中,我们听到了布鲁姆的猫发出喵叫。这个声音被形容为是“plaintively and long”(Ulysses 4.33-4)。在法文译本中,该短语的顺序被颠倒成为“long and plaintively”。这种译法不对,因为它不符合我们的认知过程。我们应该先是听到猫的叫声,这样的叫声可以用“plaintive”来形容;接下来才是听到这个声音延续的时长。所以“long”一词必须是在“plaintive”之后出现。再如,在“莱斯特吕恭人”中布鲁姆看着空中盘旋的海鸥时,我们读到下面这个句子:“Looking down he saw flapping strongly, wheeling between the gaunt quaywalls, gulls.”(Ulysses 8.51-2)。我们先是看见空中飞鸟的动作:“flapping”和“wheeling”,接下来才辨识出飞行的是“海鸥”,而不是其他鸟类。因此“海鸥”一词被放置在句末的位置。从语法上来说,乔伊斯的句子并不符合英语的规则。然而,这些句法特征是为了映射我们的认知过程,尤其是感知过程。像这样的例子往往在翻译时没有得到重视,也没有在译文中保留下来。而这些细节恰好正是乔伊斯的伟大之处。

:森先生,非常感谢您与读者,尤其是与中国乔伊斯研究者分享您多年来的研究经历、研究成果及研究心得。以上便是我们所有的访谈内容。

:我很愿意与大家交流、分享,共同进步。

引用文献

【Works C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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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n, Fritz. “Book of Many Turns”. James Joyce Quarterly 10.1 (1972): 2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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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ichts gegen Joyce: Joyce versus Nothing(Nothing against Joyce: Joyce versus Nothing). Ed. Franz Cavigelli. Zürich: Haffmans Verlag, 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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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乐 水

此文原载于《外国文学研究》201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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