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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亚欣 , 陈勤建 | “牌话”与“佛娘”在同里宣卷民间传承中的功能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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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刊速递 |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20年第2期目录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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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契哲学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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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晓红 | 晚清选官任用之标准及新趋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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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军,邓理 | 基于人文教育的人文治理——理论建构及实践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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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研究

刘耘华 | 远程阅读时代诗学对话的方法论建构

孙璐 | “伟大的美国小说”与美国民族性的建构—反思—重构

许道军 | “作家如何被培养”——作为教学法的创意写作工作坊探讨

大学演讲录

茅海建 | 戊戌时期康有为、梁启超的议会思想

民俗学研究

高有鹏 | 近代西方传教士视野中的中国社会风俗及其理解——以禄是遒《中国民间崇拜》系列著述为例

李明洁 | 从民国《神祠存废标准》看哥伦比亚大学“纸神专藏”——兼议年画的历史物质性


摘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同里宣卷"是一颇具民族传统特色的古老的民间说唱艺术和地方曲艺。"非遗"背景为同里宣卷的生存提供了合法化的途径,并赋予了同里宣卷以新的活力。与此同时,宣卷的传承不仅需要政府的扶持,更需要民间力量的佐助。同里宣卷作为一种民间俗信文艺,自有其民间传承路径。"牌话"和"佛娘"作为宣卷的民间传承的重要力量,分别在传统和当代社会中对同里宣卷的传承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非遗"视域中,如何在政府途径下更好地发挥民间的力量,成为宣卷研究者们需要共同思考的问题。

       关键词:同里宣卷;民间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牌话”;“佛娘” 


作者简介:黄亚欣, 华东师范大学国际汉语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 陈勤建, 华东师范大学国际汉语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太湖流域民间信仰类文艺资源的调查与跨学科研究"(项目编号:17ZDA167)

原文载于《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20年第二期




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牌话”的中介功能与同里宣卷在传统社会中的传承

三、“佛娘”与同里宣卷在当代社会文化语境中的延续

四、中介类角色在民俗文艺中的功能

五、结语





一、问题的提出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同里宣卷”,是一种颇具民族传统特色的古老的民间说唱艺术和地方曲艺。面对当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热潮,政府也在思索“非遗”保护与传承的方针和策略。2019年,文化和旅游部特别出台了曲艺类“非遗”的传承和发展计划,支持曲艺类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和各类表演团体挖掘、整理优秀传统节目,尤其是经典长篇节目,逐步恢复演出;指导各地积极协调本地区各类公共文化设施或演出场地,特别是非遗中心、非遗(博物)馆等,为曲艺类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和各类表演团体开展驻场演出提供免费或优惠场所;组织举办“全国非遗曲艺周”活动,展示曲艺传承发展成果,推出曲艺优秀传承人和优秀作品,鼓励各地组织区域性曲艺会演,逐步形成曲艺专题品牌活动等等。针对“遗产化”的同里宣卷,当地政府也做出了相应的扶持和保护工作,比如在各个社区设定书场,请宣卷班子定期进行宣卷表演,再比如每年重阳节举办“重阳节宣卷巡演”,推广“同里宣卷进校园”,办“同里宣卷传承班”,进行传承人保护等等。


重视宝卷研究从顾颉刚和郑振铎就已经开始了,此后,刘复、李家瑞、孙楷第、傅惜华、李世瑜、赵景深、胡士莹等,以及当代学者关德栋、车锡伦、陈泳超等也在宝卷研究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除此之外,日本的浅井纪、泽田瑞穗、田仲一成、矶部佑子、佐藤仁史,美国的梅维恒,加拿大的欧大年,前苏联的斯图洛娃,俄罗斯的白若思等海外学者也为我国的宝卷研究作出了重要贡献。宝卷被列入“非遗”名录以来,研究成果更为丰富,宝卷的个案研究和地域性宝卷研究更是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研究者的眼光:如陆永峰与车锡伦合著的《靖江宝卷研究》(2008年)、日本学者田仲一成的《目连戏的成立过程——以宋代佛典〈佛说目连救母经〉为起点的考察》(2016年)、陈泳超的《故事演述与宝卷叙事:以陆瑞英演述的故事与当地宝卷为例》(2011年)和《〈太姥宝卷〉的文本构成及其仪式指涉——兼谈吴地神灵宝卷的历史渊源》(2017年)、俄罗斯学者白若思的《当代常熟〈香山宝卷〉的讲唱和相关仪式》(2017年)、王若楠的《支塘宣卷与日常生活》(2018年)、沈梅丽与黄景春的《五路财神宝卷的文本系统及财富观念》(2019年)等。总的来看,目前宝卷研究可说是一个比较热门的话题,研究成果主要涉及文献、音乐、仪式、信仰、宗教、田野调查等方面。


然而,传统的研究多偏重宝卷本身,如宝卷的渊源、版本、分类和发展问题,宝卷与佛教、民间宗教、民间信仰的关系问题,宝卷的文学性研究,宝卷的演唱及仪式等等。一方面,就宣卷研究而言,曾一度受到关注的“宝卷卷目”“宝卷与宗教”“宝卷题材的文学性”“宝卷的演唱形态”等命题已经难以满足我们对宣卷艺术的求解。另一方面,太湖流域孕育和发展起来的同里宣卷,其演唱形式和流传方式等都与其他地区的宣卷有着较大的差异,那么,长期以来,宝卷研究者们前赴后继的努力下构建起来的宝卷话语体系在如此独特的同里宣卷的研究上是否依然适用?


不同于昆曲和评弹,同里宣卷不仅仅是一种供人欣赏的单纯的艺术形式,它作为一种神灵信仰祭祀形态的艺能,体现了民众心理祈愿,与地方性民间信仰相关联,单单依靠政府扶持是不够的。同里宣卷作为一种民间俗信文艺,有着其民间传承方式,从历史上来看,在没有政府保护与扶持的情况下,仍然能够在自然状态下存续。在探索同里宣卷民间传承的基础上,结合宣卷存续的语境,思考仍可进一步深入:同里宣卷的民间传承路径中还存在着一些关键因素——“牌话”与“佛娘”。他们沟通、协调宣卷班子和主家两方的供需信息,接洽宣卷业务,在宣卷传播中起到了中间人的作用,相当于宣卷民间传承中的“二传手”,是宣卷生命力延续中举足轻重的一环。本文拟就“牌话”和“佛娘”在同里宣卷的民间传承中的功能和影响展开讨论和分析。





二、“牌话”的中介功能与同里宣卷在传统社会中的传承





“牌话”是1949年以前吴江地区的一种介绍宣卷等曲艺类业务的兼职中介行业,主要存在于茶馆中,由茶馆老板(或“跑堂”)兼任,饭店、理发店、鱼庠中也有,他们广泛接触农村和市镇群众,承担着信息交流的职能,负责接洽宣卷、堂名、苏滩、戏班子、评弹、说书等业务,连接演出班社与主家之间的供求关系,并从中提成。“牌话”这一名称的由来,据吴江民间文化工作者张舫澜介绍,所谓“牌话”就是将悬挂的“水牌”上的信息告知别人的意思,“牌话”以其工作性质而得名。


关于“牌话”,目前能够搜集到的最早的文献资料就是《北厍镇志》中的记载了。一直以来,也鲜有人关注同里宣卷的“牌话”问题。吴江民间文化工作者殷秀红曾在随笔《宣卷船》中提到过“牌话”,文中对“牌话”的作用有一定的描述。日本学者佐藤仁史在其新出版的《垂虹问俗——田野中的近现代江南社会与文化》一书中,将近年的宣卷演出与新中国成立前对比时,也曾提及过“牌话”的功用,并结合宣卷艺人的口述访谈对“牌话”进行了进一步的解释。然而,对“牌话”进行专门的研究和探索,思考“牌话”对同里宣卷的传承作用的,尚属空缺。


传统社会中,“牌话”主要存在于茶馆里,多由茶馆老板兼任。在吴江,茶馆不单单是休闲和消遣的地方,也是洽谈生意、商议婚姻、调解纠纷等的重要场所。茶馆一般在市镇里,聚集了各村来的人,人流量大,是交易和信息聚集的中心地带。樊树志对江南市镇的茶馆进行过详细调查,他说:“基于这样的原因,茶馆就成了市镇运转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不仅仅是一个供人们歇脚、饮茶、聊天的场所,而且是商品交易和信息传播的场所,兼具社交、信息、娱乐、赌博等多种功能,是以市镇为中心的地域社会的一个缩影。因此茶馆成为市镇文化最集中的载体。”这样一来,茶馆能够成为宣卷业务的主要承接地便不难理解了。


茶馆老板长期在茶馆里工作,是接触群众最多的人,由他们来兼任“牌话”,充当“经纪人”,接洽宣卷业务,也是最适合不过的了。他们在社会交往中传播宣卷,对接供需两方的信息,活跃了宣卷市场,是宣卷民间传承中的中坚力量,其存在为同里宣卷的存续提供了一个隐形的动力。同里的“祥圆茶馆”“有缘茶馆”就曾经有过“牌话”。北厍较为独特,该地的“牌话”主要存在于理发店和鱼庠里,由理发店老板和鱼庠老板兼营,北厍“朱记理发店”的老板朱桂林就是当地有名的“牌话”。


那么,“牌话”在同里宣卷的传承过程中究竟产生了何种影响呢?


在吴江地区,当地原住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形成了一种地方性民间信仰,这是一种“披着佛教外衣,杂糅着民间鬼神,以祈福消灾的心意性泛神信俗,是一种心意现象”。基于这种民间信仰,菩萨生日、新房进屋、老人做寿、小孩满月、青年结婚、企业开业、还愿等等场合都要请宣卷赕菩萨,以祈福纳吉,祈求辟邪消灾,这逐渐获得吴江地区原住民群体的认同,在这一群体内共同分享,并代代沿袭,进而成为该群体的集体记忆。同里宣卷承载着当地原住民的信仰习俗和情感诉求,正是这一集体记忆的重要载体,它以形象化的叙述方式表达了当地原住民对过去生活的建构性记忆,更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现实的行为和价值取向。“牌话”作为宣卷“经纪人”,他们传播宣卷,增强了民众的集体认同和“我们感”,参与了吴江原住民集体记忆的建构,并在建构过程中扮演着关键性的角色。


“牌话”这一行业的起源与形成,在文献中尚未找到明确的记载。从老一辈的同里宣卷艺人那里得知,“牌话”清朝就有,1949年以后,持续了几年就消失了。据《北厍镇志》记载:


20世纪在50年代以前,“牌话”作为一种行业,活动于城乡集镇间,十分活跃。它是专为民间文艺团体(班社)联系演出,介绍生意的,通过以招牌的形式传递信息,沟通供需之间的联系,简称“牌话”。


“牌话”由茶馆或理发店兼营,因该两个行业社会接触面广。顾客中各式人物都有,便自然形成传播社会新闻、各类信息的渠道;有了这个固定场所,有利于演艺团体、需要方、“牌话”三方之间的联系。


街坊或乡间的居民、村民家庭操办喜庆,如新屋落成、婴儿满月(剃头)、老人做寿,大多找“牌话”联系演艺团体,到现场演出,以助兴趣或炫耀门庭。也有由群众集资举办祭神拜佛活动以及农闲、节假日期间为丰富文娱生活,而聘请演艺团体(班、社)演出的,均与“牌话”预约。演出场次则视操办方的经济能力和需要,一般日、夜2场。


“牌话”一般会在自己的经营场所内的醒目位置悬挂招牌,招牌上写明演出班社的名称、领班人、演出一场的价格等信息,这块招牌称作“水牌”。《北厍镇志》中有关于“水牌”的相关记载:


北厍集镇在解放前后兼营“牌话”业务的有朱桂林剃头店及长乐、福安茶馆店。在店堂的显要位置挂上招牌,招牌用木质或铁皮制作成1尺阔、2尺长的长条形板块,上贴红纸,用毛笔写上可供演出的演艺团体(班、社)名称、领班人姓名、擅长演出戏(曲)名等。1个演出团体(班、社)独占1块。店内挂牌多少,则由“牌话”的活动能力强弱、信誉度高低决定。少者一、二块,多则一、二十块。已挂的牌,一般固定不变,个别时挂时摘。


同里宣卷的影响也辐射到附近的浙江嘉善一带,车锡伦先生在对浙江嘉善大舜乡的民间宣卷进行调查时,也曾对茶馆里悬挂“水牌”,代为接洽宣卷生意的情况有过相应的记录:


丝弦宣卷有班名,称为“××社”,如“遐岭社”、“咏音社”。江南的评弹在那时一般在茶馆里演唱;宣卷班到了一处,把书写班名的一块红牌子也挂在小茶馆里,如果谁需要请宣卷班子去演唱,只需与茶馆的“跑堂”联系,由他安排。跑堂的也从中得到一点“分红”。


“水牌”的样式各有不同,老一辈的宣卷先生芮时龙和宣卷琴师石启承都说是“一块小黑板”。张舫澜说他年轻时曾在芦墟的茶馆里看到过一块“水牌”,“水牌”是这样的:收银的柜台后面有一块白色的板,板上的内容是用黑色毛笔写上去的,大致内容如下图:


一个宣卷班子有的在两、三个地方挂牌,有的只在一个地方挂牌。有的班子演出范围小,名气也不太大,在一个地方挂牌就行了,一般在自己老家的茶馆挂一挂;名气大的班子,同里要挂牌,芦墟要挂牌,黎里也要挂牌……很多地方都要挂。一个宣卷先生一般有自己的“地盘”——他如果在一个地区非常有名气,就以这个地区的生意为主。


宣卷班子与“牌话”之间需要通气。宣卷艺人(特别是领班)一直要到挂自己牌子的茶馆去吃茶、了解市场行情、跟“牌话”聊天。“市镇有早市、午市,茶馆也有早茶、晚茶。以生产经济作物及手工业产品为主的村民、镇民,其经营方式与市镇行情休戚相关,每日赶赴茶馆吃早晚茶,并不是一种单纯的消费行为,而是一种生产行为——目的在于探听市价行情,做成一笔生意。”宣卷艺人吃茶也是同样的道理。同里老宣卷芮时龙说:“每一场宣卷生意结束,从场子上下来,如果第二天没有别家的生意要赶,宣卷班子就在宣卷船上睡一夜,第二天早上摇船的就会把船摇到茶馆边上,宣卷先生要下来到茶馆里去喝茶的。喝茶的时候就顺便跟‘牌话’聊聊,问问他有没有人来定自己班子的生意。”吴江地区过去有一种航船,可以寄信、寄个纸条(相当于口信),“牌话”也可以通过寄信的方式将预订信息告知被选定的宣卷班子的领班。殷秀红也曾提到:“说来也怪,在同里的宣卷班子一般不会直接摇到下一个演出地点,而是一场宣卷结束就直接摇回新园或南园茶楼。原来,船家是依附于宣卷班子的。宣卷老先生要吃早茶。摇船人自然把雇主奉为上帝,先生吃好早茶早点,然后再赴下一演出点……除了宣卷先生要吃茶,赶到南园茶楼还有一个好处就是领市面接生意。解放前,同里宣卷也是有经纪人的。当时的宣卷经纪人被称为‘牌话’。‘牌话’主要联系宣卷先生或戏班子演出,从中提成谋利。”


“牌话”通常备有一本记录本,这本本子上记录了每个班子的生意信息:演出日期、主家信息(姓名、地址、联系方式)、演出事由、价格等等。有人要来定生意,“牌话”要翻出这本本子来看主家要选定的班社在相应的日期是否空闲。《北厍镇志》有云:


凡要约请演艺团体(班、社)的私家或单位,事先要到“牌话”处选定认为满意的演艺团体(班、社),然后提出演出日期与上演剧(曲)目。“牌话”便按照定户要求,派人或用信件告知被选定的演艺团体(班、社)领班人,如无异议,约定日期,双方到场,填写定单(协议书),确定演出日期、剧(曲)目、价格等,三方签字,最后敲定。在无意外情况下,双方均不得反悔,谁毁约谁负责赔偿损失责任。


据浙江嘉善大舜的宣卷艺人蒋福根描述,宣卷班子与主家达成协议,签订合同,合同的形式是:


今定到新兴社蒋福根文明宣卷一天一夜,双方议定白米五斗五升,现付定洋贰块,开演日期×月×日。空口无凭,以定单为凭。风雨无阻,各图天命。


殷秀红在《宣卷船》一文中也有对“牌话”接洽宣卷生意的相关记录:


记得解放前,新园茶楼隔壁开有一家理发店,店家仲小和、仲熊飞父子就是当时的“牌话”。宣卷先生的牌子挂在理发店墙上。牌子为木制品,大小约20×30厘米,上面用毛笔写上宣卷先生的名号和擅长曲目。有宣卷需要的主家就会到理发店里来商洽。主家喜欢哪位先生,直接点将,翻转他的木牌。翻到谁的牌,“牌话”就联系谁,然后再到河埠头上租好宣卷船,到了约定时间,宣卷班子登船出发。那时的宣卷船有船舱,夜里可睡床铺。“牌话”仲熊飞的娘会摇宣卷船,一般就停靠在茶馆前,随叫随摇。


“牌话”负责连接演出市场的供求关系,在宣卷班子与主家之间起到中介作用,是一种营利性的行业,自然是要收取一定的报酬的。营利是“牌话”生存的基础,有利可图,“牌话”才有存在的必要,这无意中也为宣卷的自然存续提供了有利条件。每介绍成功一笔生意,“牌话”就可以从宣卷班子的领班那里获取一定的介绍费作为报酬。付给“牌话”的介绍费并不是随意的,而是直接从宣卷班子演出的总收入中提成。一般地,提取一成(即10%)作为“牌话”的介绍费,这业已成为一种不成文的规矩。同里老宣卷沈祥元提到过:“八坼第一楼是八坼镇上最大的茶馆,做戏都是那里的。还有芦墟、黎里都有的,都在茶馆。(茶馆的主人)接到一个生意,他拿一成,百分之十。这是老规矩。”笔者在调查同里宣卷时,张舫澜、宣卷艺人严其林,以及宣卷老琴师石启承、徐荣球等都曾提起过1949年以前“牌话”要抽一成作为介绍费的情况,唯有老宣卷芮时龙口述的情况略有不同——芮先生说“牌话”约抽取2%作为回扣。张舫澜还告诉笔者,艺人闵培传早年出来宣卷时连钱都没有,那时候按照宣一场卷得多少斗米来计算,“牌话”也就可以从中分得一些米作为报酬。


对于主家来说,要定宣卷就去找“牌话”;对于宣卷人来说,要查看自己的生意情况,就去找“牌话”。无形之中,“牌话”便渐渐成为了传统社会中同里宣卷文化的一个象征符号,他们作为“协调者”,将宣卷这种表达方式在当地群体中不断加以确认,深深烙印在一代又一代人的心里,绵延着吴江当地原住民群体对宣卷的集体认同,是该群体集体记忆建构中的重要角色。





三、“佛娘”与同里宣卷在当代社会文化语境中的延续





“20世纪五六十年代至今,民间信仰经历了被取缔、零星恢复,再到大面积复兴的历程。这当中,它不断通过民俗化、宗教化、非遗化等途径寻求合法性的表述。”作为一种不脱离地方民间信仰的艺能,同里宣卷的兴衰跟随着民间信仰的步调。


1949年以后,“牌话”就渐渐隐退了。张舫澜说,上世纪50年代初还有过少量做“牌话”的,1954年、1955年的时候自己在芦墟的茶馆里曾看到过“牌话”所挂的“水牌”,1956年之后就再也没见过了。没有了“牌话”就失去了需求信息来源,宣卷班子难以接到生意,生存陷入困境,宣卷的传承也面临阻碍。此外,由于社会的巨大变革,民间信仰一度被遏制,同里宣卷的发展也相当不景气,几近濒临绝迹。


改革开放以后,各地民间信仰开始大规模复兴,并一直寻求合法化的表达。吴江地区的村落中赕菩萨、组织庙会等相关的民间信仰活动又开始兴盛起来,与地方信仰密不可分的同里宣卷也随之恢复。最早从传统的讲经模式中走出来、以娱乐为主的同里宣卷,在这一时期也慢慢与地方民俗活动相结合,强化了与民间信仰的联系,仪式化意味更浓,渐趋成为民间赕佛活动时必不可少的一个部分。


自2006年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公布,至今已公布四批,共1836项,分为民间文学、传统舞蹈、传统音乐、民俗等10个门类,不少民间信仰类项目入选。2014年,同里宣卷与锦溪宣卷、河阳宝卷、胜浦宣卷捆绑的吴地宝卷作为宝卷的扩展项目进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同里宣卷进入“非遗”,为当地民间信仰拓宽了社会生存空间,也为地方民间信仰的“非遗化”提供了合法途径。同里宣卷作为一种古老的民间文艺形式,在当代社会文化语境中如何延续?笔者认为,“佛娘”在其延续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里宣卷复兴初期,个人或集体赕佛需要请宣卷,宣卷班子对业务也有迫切需求,然而“牌话”隐退以后,一度缺乏专门的中间人帮忙介绍生意,沟通供需信息。那一阶段,谁家有事需要请宣卷,邻里乡亲或是大队里面的妇女主任、赤脚医生、退休的老书记这类平时接触群众多的人,偶尔可以帮忙介绍,但不带有营利性质。各个宣卷班子也不得不自己找门路、想办法求生意。此时,宣卷市场急需寻求新的能够长期、稳定地提供供求信息、承接业务的中间人。“佛娘”中介功能的发挥,恰恰满足了宣卷市场的需要,为宣卷生命力的延续提供了新的能源。


“佛娘”本身并不是中介,她是巫觋,身兼宗教职能,是“香头”的一种,有的地方也叫“师娘”,吴江地区称为“佛囡儿”(普通话“佛女儿”),也即菩萨的女儿,代表菩萨,可以通神。吴江一带有不少“佛娘”自称是上方山太太的女儿、刘王老爷的女儿。吴江地区的“佛娘”大多数是中老年妇女,她们“吃菩萨饭”,主管庙内香火,接待香客,组织赕佛(集体做会和许愿、还愿等),有的还能附身、给人看病。新中国成立以前,佛娘就一直存在,那时,主管烧香和给人看病是其主业,组织宣卷活动的情况倒很少有人提及。1933年《上海报》刊有一则题为《佛娘》的短文(标题上方还特意打上“社会害虫”的字样),对民国时期佛娘形象进行了描述,全文如下:


佛娘,是占据乡村的一种神秘而不可思议的人物。据一般愚夫愚妇的传说,她能借神鬼的力量医治一切内外各科的疑难杂症,所以乡人有犯病者,往往不去延医服药,倒是叫佛娘来看香头。她到了病者的家里,就装腔作势,疑神见鬼,信口胡言的乱断了一下,于是再吩咐病者预备纸马蜡烛、猪头三牲、茶酒饭菜等等,总之视看病者的贫富而定多寡。病者欲求病愈,只好惟命是从。


如果病轻者,不延医服药,就这样慢慢地好了,乡人们就归功于佛娘的灵验;如果病重者,因为不服药就这样的死了,乡人们竟以为病者命中注定,也叫没有办法。


佛娘这样的妖言惑众,儿戏生命,公安当局,似□便再姑作痴聋,一任其逍遥法外了。


“文革”期间,“佛娘”的一系列活动被视为迷信,严令禁止,直到改革开放以后才逐步复生。改革开放以后,“佛娘”自身也发生了一定的转变:借着民间信仰复兴的势头组织一些信仰活动,仪式时请宣卷、戏班子等参与进来,美其名曰“娱神娱人”,实则为自己寻求合法化的生存方式,“佛娘”与宣卷之间的密切联系便是由此开始建立的。渐渐地,“佛娘”就以主管香火、组织信仰活动为主,其附身、看病的功能相应地被弱化了。


“佛娘”的功能虽然发生了一些改变,但仍然是地方性民间信仰的权威,在吴江民间的“小传统”中有着极高的话语权。主家要赕佛,祈求菩萨保佑,仪式应当怎么做,需要准备哪些祭祀用品,赕佛时请宣卷还是堂名或是请戏班子做戏送给菩萨,是请一场还是连续请几场,这些都要听“佛娘”安排。宣卷班子接生意要依靠“佛娘”介绍,赕佛时宣卷艺人如何根据主家的具体情况在接、送佛和卷前“小偈”中做出调整以迎合主家意愿,也全凭“佛娘”指挥。集体做会时,“佛娘”的领袖地位则更为突出,她作为接佛时跪在菩萨面前的第一人,可以代替菩萨发号施令,同时,统筹、协调做会的各个事项。前来与会的信众对“佛娘”绝对信服并无条件配合;宣卷艺人的宣卷内容和宣卷的起止时间也都由“佛娘”说了算。基于“佛娘”的这种权威性,在当代社会文化语境下,民间信仰内涵的再诠释、各方诉求的平衡、传统规则的改革、宣卷在新文化语境中的适应性变迁等等,“佛娘”都能够掌握。


需要指出的是,“佛娘”之所以能作为“协调者”,发挥中介作用,是以其权威性为根基的。在民间信仰得到弘扬的当代社会,“佛娘”也相应获得了较高的社会地位,其势力以信仰圈为基础,有的影响力甚至超越了村落范围。即使“牌话”在当代仍然能够存在,也未必有实力与“佛娘”争夺宣卷“经纪人”的角色。


2019年2月18日(农历正月十四)笔者在周庄镇东浜村东庄头猛将庙庙会上调查时,与该庙的佛娘高根宝(女,周庄宝坤人,1951年农历十月十六日生,刘王老爷的女儿)聊天:


黄亚欣:高阿姨,您管这个庙多长时间啦?

高根宝:三、四年了。

黄亚欣:今天这个庙会是为刘王老爷生日做的?

高根宝:对,今天是大老爷生日。我们庙上一年要做三回嘞!正月十四、十五,大老爷生日;五月十四、十五,待老爷;七月二十、二十一,待天地菩萨。每次都要请宣卷闹一闹的!二月十九、六月十九、九月十九,待观音,大家来烧烧香,吃点素面,不请宣卷了。那么,平时初一、月半,香客要来烧香的,我就来庙上开开门,烧点茶水。

黄亚欣:哦,那每次庙会都是您负责啊?

高根宝:我是主要的,买菜、烧饭、请宣卷班子这些都是我来,大家也都过来帮忙的。

黄亚欣:每次都是请屠先生的班子吗?

高根宝:也不是。屠先生他们来我们这里做了几年了。我们也会换一换班子听听,下次再叫他们。

黄亚欣:请宣卷班子的钱谁出呢?

高根宝:大家集体出钱。每次庙会捐了多少钱,用了多少钱,我们都有记录的,本子上记好了之后还要写一份贴在墙上给大家看的。

黄亚欣:哦。阿姨,今天这场卷多少钱啊?

高根宝:今天这个900块。


和高根宝一样,绝大多数“佛娘”都在组织信仰活动,但她们其实都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宣卷的民间传承中的一个动力。民众作为民间信仰的主体,通过宣卷赕佛仪式来满足不同的需求而不断地强化着他们与家人、邻里之间的交往时,这种信仰与仪式的实践也成为了当地民众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佛娘”组织宣卷活动,促成了宣卷进一步参与到建构民众日常生活的过程中,使宣卷与地方文化之间建立起一种互构关系。在当代,宣卷受众的诉求相比于传统社会也发生了变化。比如,新房乔迁时“接元宝”求财运成为了新习俗。再比如,请宣卷赕佛时,主家爱听吉利话,弱化了对宣卷演出水平的要求。此外,听卷人的审美追求也有所改变,传统的剧目、曲调、宣卷程式已经难以满足现代社会听众的需要,因此,宣卷艺人也做出了相应的改革:在剧目上大大扩充;曲调上除了传统的丝弦宣卷调,还根据书情采用了各种小调、锡剧、越剧、沪剧、黄梅戏、京剧、评弹中的一些喜闻乐见的曲调,加以适当改编后宣唱;在程式上,逐渐向地方小戏靠拢,艺人在兼顾“说”“噱”“弹”“唱”等多个方面的同时,更注重分角色扮演;小落回和宣卷结束时,都要加唱小调以愉悦主家和听卷人。主家和听卷人的选择和审美要求促成了同里宣卷的发展与流变,而正是“佛娘”在受众和宣卷艺人之间起到了沟通信息、平衡多方诉求、统筹协调的作用,促使同里宣卷在当代社会环境中做出适应性的变革以更好地生存。除此以外,宣卷现大多已从传统的六回书(日场加夜场)改为四回书(只做日场,一下午宣完),当然,也有一些集体做会的庙上听众要求宣日、夜场的情况,“佛娘”要在宣卷班子和主家之间进行周旋,以寻求对双方都合理的安排。所以,总的来说,“佛娘”这一角色的参与,是同里宣卷生命力得以延续的一个重要因素。


佐藤仁史在对“佛娘”的调查中,阐释了“佛娘”在民间信仰中的重要地位,披露了“佛娘”活动的营利性,揭示了“佛娘”作为宣卷活动的组织者的作用,同时,也指明了宣卷艺人对“佛娘”的依赖关系——“宣卷艺人是否能够接到连续几天大型演出的生意,其关键在于被称为‘佛娘’的宗教职能者。”但对宣卷艺人与“佛娘”之间的具体利益关系,佐藤并没有予以详细的说明。


“佛娘”充当宣卷艺人的生意介绍人的情况并不是吴江地区的特例,不少宝卷研究者都注意到“佛娘”与宣卷艺人的密切关系。陈泳超在上方山调查常熟宣卷时,曾与宣卷先生及其搭档的“看香人”聊天,他说:“这里的‘看香人’就是‘师娘’,即当地的巫觋,主家如果有某种诉求,一般会先请师娘看香,由师娘告知该如何应对行事,比如烧香、诵经之类,而宣卷更是其中最常见的行事之一,所以师娘和宣卷先生有着较为紧密的关联,但互相之间不一定构成排他性的组合关系。”王若楠在调查常熟支塘地区的宣卷时,明确提到:“私娘和说卷先生一起构成当地宣卷仪式的组织者和实施者。”“私娘与说卷先生是互相合作,也可以说私娘是讲经宣卷的‘经纪人’。那么,宝卷便是私娘的法宝,讲经宣卷便是私娘的施法手段。宝卷在私娘的施法中流传,也因施法的需要而产生新的宝卷。因此,私娘可以看做是宝卷的‘推广人’。”王若楠在了解常熟支塘地区的看香私娘时,已发觉私娘是讲经宣卷的“经纪人”和“推广人”。然而,这种“经纪”和“推广”是否带有营利性?如果是营利性的,那么获利多少,具体又是怎样的营利关系?这一点,王若楠似乎也没有进行进一步的探索和挖掘。


在吴江地区,“佛娘”扮演介绍人的角色,并从中收取报酬,“佛娘”与宣卷艺人之间逐渐建立起一种利益关系。老琴师石启承告诉笔者:“这些都是暗地里的,明的没有人知道。所以,也没有人知道是从谁那里开始的。” 张舫澜补充说:“最初这些‘佛娘’自己并没有要主动去充当‘牌话’的角色。宣卷复兴之后,宣卷班子多起来了,竞争也很厉害,各个班子都要四处求生意、抢业务,于是他们就拉住‘佛娘’,这个班子也要请她介绍生意,那个班子也要请她介绍生意。为了能比别的班子抢先一步拿到生意,有的班子就开始动脑筋、想办法,私底下给‘佛娘’塞一点钱。渐渐地,各个班子都开始学着讨好佛娘,给‘佛娘’一些好处。长期以来,就形成了一种潜规则。”根据目前的调查情况来看,现今有些“佛娘”自立规矩,介绍生意时与宣卷班子讲明要收取多少介绍费。石启承说:“现在的“佛娘”跟旧时的‘牌话’差不多,抽1成,有的1成不到。比方说,1000块一场卷,她要抽掉100块;1200—1300块一场的话,她也是抽100块。有的“佛娘”虽然没有明说一定要收这个钱,但是如果你还要生意的话,那就得给,如果不给,她下次也不会再介绍生意给你了。”


现如今,通信发达,宣卷艺人也通过发放名片的方式宣传、推广自己的宣卷班子,电话联系业务。不过,由于“佛娘”在民间信仰中有着较高的地位,还是通过“佛娘”接到的业务居多。提到“佛娘”充当宣卷生意的介绍人的问题,青年宣卷艺人赵华说:“她们(指“佛娘”)打电话来,总得给点介绍费吧,这是老先生传下来的。过去有一种人叫‘牌话’,就像经纪人一样的,你是不是得给他一份收入?后来,‘牌话’没有了,‘佛娘’电话联系帮你接生意,那你是不是也得给电话费?这就暗中形成了一种规矩。你给60块,我就给80块,你给80块,我就给100块……有点恶性竞争。”


“佛娘”与宣卷艺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宣卷业务量的不断增加,并在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达到一个鼎盛时期。据同里镇文化站2009年的统计,同里宣卷班子演出场数一年最多的竟高达三百三十五场,较好的在三百场左右,一般都在二百场以上。宣卷业务量的增加直接促成了宣卷艺人收入的提高,民众从事宣卷的热情高涨,这一时期,不少农民和工人纷纷学宣卷、踊跃加入宣卷队伍——陈凤英、吴根华、计秋萍、朱海英、屠正兴等等都是这一时期出来宣卷的。同里宣卷的班社也在这一时期一度激增。





四、中介类角色在民俗文艺中的功能





宣卷在传统社会也有其他的传播媒介,比如报纸和无线电广播。民国时期《时报》就曾辟出专门的版面刊登无线电各电台的播音表,每逢礼拜五刊登,其中包括歌唱、话剧、平话、弹词、学术、宗教、故事、文书、平剧、申曲、苏滩、戏曲、文戏、宣卷、滑稽、唱片等栏目。然而,就吴江地区而言,由于乡土社会的社会文明程度还不够高,报纸和无线电作为传播媒介在当地并不普及。再加上吴江地区水网密布的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纵横交错的河网和星罗棋布的湖荡把人们局限于极小的范围内活动。传统社会,在没有汽车、火车及机械动力的情况下,以手摇船为主要交通工具的吴江民众,出行极为不便,很少与邻近的城镇有沟通。这种闭塞造成了与外界的直接交流相当贫乏。“牌话”的出现,恰好满足了当地民众的信息沟通的需要,又适应了吴江的地方性文化背景,其中介功能的发挥,使同里宣卷在当地传统社会中得到了更好的传递。


“牌话”的宣传实则是一种无意识的传承行为。他们常在与顾客的闲聊中探听顾客家中的信息,甚至对一些熟客的情况了如指掌,伺机向顾客介绍宣卷,比如得知客人的老父亲今年要过80大寿,便会顺口建议:“做寿的话,要不要请一台卷到家里闹一闹?我们这里许维钧先生的班子名气可是响当当的!”这种形式上的宣传,实际上强化了民众内心对宣卷的集体认同:办大事请宣卷成为了一种地方性传统习俗,潜移默化地规范着一代代人的行为,而这种行为能够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表现出无意识的一致性。露丝·本尼迪克特在分析族群人员成长的文化模式时曾指出:“个体生活的历史中,首要的就是对他所属的那个社群传统上手把手传下来的那些模式和准则的适应。落地伊始,社群的习俗便开始塑造他的经验和行为。到咿呀学语时,他已是所属文化的造物,而到他长大成人并能参加该文化的活动时,社群的习惯便已是他的习惯,社群的信仰便已是他的信仰,社群的戒律亦已是他的戒律。每个出生于他那个群体的儿童都将与他共享这个群体的那些习俗,而出生在地球另一面的那些儿童则不会受到这些习俗的丝毫影响。” “牌话”功能的展现正是这样逐步促使同里宣卷演变为一种代代相承的地方性“文化模式”。


当代,“牌话”职业消失了,但其中介功能在当地社会仍然需要,“佛娘”继续承担了这一功能,成为当代社会中新的“牌话”。黑格尔说:“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 “佛娘”虽因从事迷信活动而几度受到质疑,但她们在当代社会中仍然能够生存,自然有其合理性。除此以外,民众的心理需求、地方信仰赋予了新的中介角色——“佛娘”在当代同里宣卷存续中存在的必要性,只要地方信仰还在,“佛娘”就一直需要。


辜鸿铭说:“中国人生活在一个心灵的生活中”,“事实上,作为一个在世界上已经存在这么长时间的民族,今天中国人在很多方面都表现得仍然比较原始,这是一个很明显的事实。”他说:“中国人的精神是一种心灵的形态,是灵魂的脾性,你无法像学习速记和学习世界语一样很快学会它。简言之,它是一种情绪;或者用诗化语言说,是恬静的、受祝福的心境。”地方信仰是一个地域民众精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赋予民众一个避难所,在这一避难所里,人们可以发现一种安全感,从而能够减轻他们所背负的“难以理解的世界的秘密所带来的重担”。吴江当地民众长期生存在该地区特有的自然地理环境和文化环境中,逐渐形成了一种传统的求吉心理和祈福消灾的精神诉求,这种心理和诉求经历了同一实践的反复刺激,形成了该群体的心理认同,即“共同感”,这种“共同感”渐趋发展成为地方性民间信仰,构成了当地民众精神生活的重要部分。英国民俗学家博尔尼女士曾指出, 民俗蕴含着“民众精神禀赋”,“一个民族的思想可以从其风尚、习俗、歌谣和故事中找到它的外在表现。” 因此,民众举行赕佛仪式等信仰活动实则是该群体深层的精神生活的展演。此外,基于这种“共同感”而表现出来的集体有意识和无意识,在人们代代相继的日常生活的器物、观念、行为、心意现象中不经意地流露出来,构成当地民众群体文化生命特征的重要标记。同时,这种“共同感”与民众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结合在一起:盖房买房、生老病死、婚丧嫁娶、读书上学、外出行商、打井造桥等,规范着当地人的言行走向,约束着民众精神世界中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基于“共同感”而形成的地方民间信仰是吴江人精神生活的一种形态,与民众自古至今的心意诉求是一致的。“佛娘”作为当地民间信仰的代表,其存在自然是十分必要的。在地方民间信仰中拥有绝对的话语权的“佛娘”,因其权威性进而能够成为同里宣卷存续过程中的“协调者”,她们无意识的组织行为对同里宣卷的未来走向起到了一定的引导作用。在现实生活中,同里宣卷展现了当地原住民的生活相,“佛娘”组织宣卷,使宣卷更多地参与和融入民众的日常生活实践;她们的协调作用,又使宣卷能够在多重因素互相影响的社会文化语境中表现出相当的适应性;此外,“佛娘”与宣卷艺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了宣卷业务量的剧增,甚至在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产生了一种民间“宣卷效应”,对同里宣卷在当代的延续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事实上,类似“牌话”“佛娘”这样的中介角色在不少民俗文艺中都存在着,他们在民间传承中均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在民俗文艺的自然存续过程中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2000年前后,陈勤建在调查浙江象山东门岛庙戏时,发现庙中有专门负责联系戏班子的执事,因其熟悉东门岛的各方面信息,并且经常要在岛上各处往来穿梭以联系业务,当地人形象地称之为“土狗”。哪家需要请庙戏,一般要提前几个月甚至一年半载联络商定,“临时抱佛脚”地要演出,是不行的。东家想请哪个戏班子、出于什么原因请、对戏班子的演出有什么要求等,均通过“土狗”告知被选定的戏班子。同时,戏班子如对演出报酬有特殊要求等,也由“土狗”出面去与东家商定。“土狗”作为“协调者”的角色,规范了庙戏演出的秩序,也使庙戏演出能够做出适应时代的改革,拓宽了庙戏在当代的生存空间。


在上海南汇地区,曾经流行一种专门为红白喜事演奏的吹打班。据《鹤沙文化》记载:“清代后,南汇及浦东地区曾流行一种专为庄户人家举行红白喜事的仪仗队伍。当时南汇县有40多个吹打班,当村庄中有人死亡,专门了解和掌管本图(清雍正四年,上海县长人乡分划后建南汇县,下设“保、区、图”)婚丧喜事的族内人——门图,会通知鹤器班赶到丧事地点,等道士先生‘通素’以后,即由他们进行吹奏仪式。”此处的“门图”指的是掌管某一地域范围内婚丧仪式的人。据曹本冶主编的《中国民间仪式音乐研究·华东卷(下)》记载:“雍正年间南汇由松江府华亭县长人乡分化出南汇县,下设‘保’,‘保’下设‘图’,‘门图’是掌管图内婚丧事项的族人。”《上海民俗》有云:“凡在划分的区域内民众如有婚丧喜事,‘门图’就带领吹鼓手等上门服务,并索取报酬,如家贫不用吹鼓手,对于上门服务的‘门图’,也要让你破费小财方能打发走。辛亥革命胜利,县衙已废止‘门图’的服役,可‘门图’的习俗一直保持到1949年。”“门图”的存在带有鲜明的地域性特征,他们在自身所辖范围内管理婚丧事务,在辖区内有一定的权威,对各类仪式乐班的演出选择有决定权。乐班听候“门图”调遣,不得私自越界去别的图演出,不同类别的乐班也有其对应的演出场合,这就逐步形成了一种约定俗成的规则。“门图”的协调规定了乐班的演出范围,维持了地方民间乐班的行业秩序,约束了班社人员的行为。“在‘门图’时期,艺人群体(班社)之间各安本分不越位”,吹打班、道教班、丝竹班“这些班社在职能范围和应用场合方面不乏共性,却也不无原则性的区别,譬如‘道教班无渉婚嫁,丝竹班不务丧葬’”,此外,班社内部的艺人自身也是互不越位的,“唱道乐是出家道士,唱清音是在家俗子,堂名班不兼道教法事,道教班不兼打唱。”





五、结语





作为一种传统的民间说唱艺术和地方曲艺的同里宣卷,其背后所隐藏的规则和秩序,以及影响其自然存续的因素等问题似乎很少进入研究者的视野。如何才能够获得对同里宣卷更为恰当的阐释?格尔茨(Clifford Geertz)说:“唯有先参与到我们称为‘文化’的普及性象征形式体系中,方才可能参与我们称为‘艺术’的特殊象征形式体系。因此一种艺术理论同时也就是一种文化理论,而非一种独立自为的事业。而且,倘若它是一种艺术的符号学理论,它就必须追索符号在真实社会中,而不是在一种凭空想象出来的二元对立、变形、平行与相等的世界中的生命历程。”根据格尔茨的观点,“无论在任何社会中,艺术从来都不是纯粹从美学内在的观点来定义的。其实,如此而来的定义就算不是寥若晨星,也是相当少见的。‘美的力量’(无论它是任何一种技艺的产品或表现为任何一种形式)这个单纯的现象所提出的最主要的问题是:如何将它安放在其他各种社会行动之模式中,如何将它含括到一种特定的社会生活模式的情境里面。而这样的定位工作,也就是赋予艺术品一种文化上的重要性的行动,向来都是一件在地性的(local)的事情;无论使艺术的情绪感染力得以实现的本质属性是多么的普遍共同(我完全没有否定这一点的意思),‘艺术’在古典中国或古典伊斯兰世界中是什么意义?在普韦布洛人(Pueblo)聚居的美国西南部或新几内亚高地又有什么意义?肯定完全不是一回事!” 


不仅如此,从“非遗”视角来看,作为“非遗”的同里宣卷,其存在和传承有一个“整体性原则”。“‘非遗’的知识体系延伸到民众生活的各个方面,对某个事象的理解,离不开对其他事象的整体理解。这就像一张网,一个结点与许多其他结点是彼此关联的。比如游牧文化中的‘非遗’事象,从生产活动、生活知识到文学艺术创造,与蒙古人对宇宙和自然的整体认识密切相关。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知识体系,就像一个生命体。截取任何一个片段、一个环节来剖析的时候,都需要有对整体的把握。不了解他们的世界观,就不能解读他们仪式活动的蕴含。不了解自然界的规则和法则,就不能理解他们生产活动的那些特别的技能是如何产生和发挥作用的。总之,民众的知识体系是完整的、流动的和有生命的,只不过它显露给旁观者的,往往是某些片段,某些环节,就像一颗玲珑的宝石,你只看到一两个切割面,并不能对宝石的整体样貌特点有完整的认识。”


因此,我们无法通过一个普适的理论框架与基本概念来界定同里宣卷,就艺术而谈论艺术的传统阐释方式也已经显现出明显的表述困境。同里宣卷不同于河西、常熟、靖江等地的宣卷,它自有其生成和发展的地方因素,只有将同里宣卷艺术还置于其置身其中的生存情景,从研究抽象情景中的艺术转而研究栖息在特殊地方情境中的艺术,对民众最具日常性、最为感性的生存世界进行整体性的把握和关照,才可能达成对同里宣卷及其存续问题的有效的、恰适的表述。


同里宣卷,作为一种民俗文艺形式,有其民间固有的传承路径。“牌话”和“佛娘”分别在传统社会和当代社会中发挥了中介功能,他们作为宣卷的民间传承力量,在宣卷存续过程中起到了十分关键的作用。在当代,“非遗”赋予了同里宣卷以新的活力,以现代的方式承载和活化着同里宣卷。但是,从地方“小传统”中成长起来、不脱离地方性民间信仰的艺能——同里宣卷,体现了当地民众的心意诉求,仅仅依靠政府扶持是不够的,它的传承与保护,要依靠政府和民间的双重力量的结合。因此,“非遗”环境中,如何在政府途径下更好地发挥民间传承的力量,成为宣卷研究者们都需要思考的问题。


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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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畅 | “中国伦理学”的三种意义之辨析——兼论当代中国特色伦理学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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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勤福 | 集权礼制的变迁阶段及其特点

● 孙英刚 | 佛光下的朝廷:中古政治史的宗教面

文学研究 

● 殷国明 | 从“诗教”到“美育代宗教”——关于近代中国文学教育思想的嬗变与转型

● 方笑一 | 观赏与书写:宋代绘画题跋的文本解读

王庆华 | 论现当代学者对唐人传奇作品范围界定之困惑

法学研究

● 刘迎霜 | 恶意诉讼规制研究——以侵权责任法为中心

王国柱 | 知识产权“严格保护”司法政策的法理解析——边界、强度、手段、效果的四维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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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毅杰 , 赵晓敏 | 影响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微观因素及其变化——基于2010年和2017年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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