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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大普奔 | 枪支散件出新规啦

杨律 一贯刑辩 2023-08-26



散件更惨!

了解仿真枪案的,都知道这个道理。

不了解的,可延伸阅读:《比面包更惨的是面粉》

但最近接了一个散件的二审案子,阅卷时发现一新动向。这个新动向如果查实,那对于枪支散件类案件当事人来说不啻于天大掉下个林妹妹。其意义一点也不逊色于浙两高最新出台的《关于办理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刑事案件的会议纪要》。

本不想说这事,但想想痛苦煎熬的家属们,还是先透露点吧,算是给即将来临的新年添点喜色。





1

案情如下:

该案有几个被告人,其中第一被告人是个大货主,除了快排枪外,警方还在他那里查获了13万余零部件,主要包括快排类的激光瞄准器、瞄准镜、消音器、气阀弯头、气排气门芯、巴马阀、单向阀、QE-4阀、气室、打气筒、膛线枪管、普通枪管、瞄夹子、八字夹、塑料握把等,秃鹰类的秃鹰枪身、秃鹰气阀、气管、秃鹰螺丝、密封圈、扳机组、秃鹰枪托等。

起初,一审检方指控第一被告人买卖快排枪5把,散件9111个,数月后变更起诉,将散件数量降至4568个。尴尬的是,为什么陡降,如此重要的一个问题,一审控辩审三方大战一天,竟然谁也没有提到。

直到二审阅卷,我详细对照扣押清单、检验报告,才发现查获的激光瞄准器、瞄准镜、消音器等根本没有送检,也没有指控;291个打气筒和上千个阀门类零件中的112个送检了,被认定为枪支主要零部件,但没有指控。1820个秃鹰握把被鉴定为枪支主要零部件,但没有指控。

很奇怪吧,激光瞄准器、瞄准镜、消音器这类东西竟然连送检的资格都没有,直接就被排除啦。这些玩意在其他类似案件中、甚至在这个案子排查处理的全国738人中,凡是有的,那可妥妥地都是枪支散件啊!

更过粪的是,三个检验报告明明认定291个打气筒、112个阀体、1820个秃鹰握把是枪支主要零部件,竟然也没有举证指控。

咋回事?感情这些检验报告都是弄着玩呀。


2

反复去问,才知道一审正卷最后一页又附了三份检验报告。这三份检验报告没有在一审侦查卷中,一审庭审控方也没有举证。家属去问一审律师,也说没见过。甚至我这个阅卷连封面都不放过的二审律师起初也没见到。但后来反正、反正后来,它们就神奇地出现了。

前三个检验报告是2016年7月出的,后三个检验报告是2017年4月出的。鉴定机关都是同一个,但结论完全相反。那些在前三个报告里被认定为枪支主要零部件的打气筒、阀体、秃鹰握把又全部不是枪支散件啦。据说,一审控方之所以陡降散件数量,依据的就是这后三个检验报告。

说实话,这急转弯耍的,有点啪啪啪的感觉。

但伦家理由是很充分,之所以要重新鉴定,后三个检验报告说的清楚明白,是“因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出台新的鉴定标准”。


3

重点来了!按照后三个检验报告的说法,是因为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出台了新的鉴定标准,这些原本被鉴定为枪支主要零部件的打气筒、阀体、秃鹰握把才被排除的。这意味,按照该案一审指控的逻辑和这个传说中的新鉴定标准,那些涉及快排瞄准器、瞄准镜、消音器、阀体、打气筒、秃鹰握把的案子就都天亮啦。

这消息,可不可喜,可不可贺,要不要打赏?

什么?你想看看内容?

对不起,这么好的东西,我也没看着,据说是内部规定。我只能推测它是由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在2016年7月至2017年4月见出台的。大家如果等不急,可以尝试向公安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Tips

另外,这事也从一个侧面印证了本文开头说的:散件更惨!

《立法法》第8条讲犯罪和刑罚属于立法保留事项,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但BB枪整枪是否犯罪实际上是由公安部的内部通知决定的(《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公通字[2010]67号),没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事。

散件更惨!散件是否犯罪竟然是由公安部下属的一个物证鉴定中心的内部标准决定的。这个标准说你是,你就是,不是也是;这个标准说你不是,你就不是,是也不是。

腻害啊,我的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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