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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荐读|沈家煊:践行“简单原则”

沈家煊 语言学心得
2024-09-03


好文荐读(第122期)践行“简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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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简单原则”
沈家煊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   

文章简介

文章来源:沈家煊.践行“简单原则”[J].世界汉语教学,2024,38(03):291-308.


摘要:简单原则的“简单”指“逻辑简单性”,是科学的精髓,其哲学基础是“可证伪性”。践行简单原则导致科学研究范式的转换。简雅一体,追求理论的简雅是物理学也是语言学的一条价值标准。文章的主体先列举国内外语言学界践行简单原则的诸多范例,特别注重朱德熙在汉语语法方面做出的贡献,然后介绍笔者在这方面所做的工作。文章指出,对语言的科学研究要警惕“逆奥卡姆剃刀效应”,走出对科学和简单原则的认识误区,同时要重视分清主次。

关键词:简单原则;可证伪性;范式转换;语言学;分清主次

感谢《世界汉语教学》授权推广,全文下载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一.科学的精髓——简单原则

1.1 逻辑简单性(logical simplicity)

很多人自以为在从事语言的科学研究,经常批评别人“不科学”,也忌讳别人说自己“不科学”,其实并不知道科学是怎么回事。什么是科学的精髓?实验和数学是科学的精髓吗?炼金术士做了数以千计的实验,占星家利用数学来计算星座运势,但都不是科学。

科学探索的动机,爱因斯坦(1918/2012)做了经典的概括:跟从事艺术创造的动机一样,消极的动机是逃避日常生活中的粗俗和沉闷,摆脱欲望的桎梏,积极的动机是要摹写一幅简单明了的图画,它与世界现象之间有一种先定的和谐。那么对语言做科学的探索,积极的动机就是要摹写一幅简单明了的图画,它与语言世界的现象之间有一种先定的和谐。

被誉为古代世界数学泰斗的刘徽,作《九章算术注》,析数学之理,以“易简”为治学方法。(郭书春,2009:29-31)近现代许多著名的科学家都把“简单原则”上升为一种方法论原则。这一原则常被形象地称为“奥卡姆剃刀”(Occam’s razor)原理,“若无必要,勿增实体”。科学就是寻找最简单的解决方案,面对多种假说时,应该选择与事实相符的最简单的解释。

总之,仅仅根据最后的观察结果,通常不能判定哪一个理论是正确的,理论通常不具有解释的唯一性。“地心说”和“日心说”之争,前者只要加入非常复杂的“本轮一匀轮”,后者用椭圆取代正圆轨道,基本上都能解释第谷对天象的观察结果。然而基于椭圆轨道的日心说,以简约而完胜地心说的繁琐。我们可以分辨出两种学说哪个更科学,只需遵循大道至简的价值观,即如果关于同一问题有两种理论都能做出同样准确的预言,那么应该挑选假设较少的那一个。

1.2 “简单原则”和“可证伪性”

科学遵循的“简单原则”有它的哲学基础。“可证伪性”学说的创立者、哲学家卡尔•波普尔认为(波普尔,2005:第1章),可以把两个假说中的简单者看作有较多内容的假说,并且论证说,较简单的假说如果它是假的话,是更容易被“证伪”的(发现其为假的);而科学与非科学的区别在于能否证伪。“所有科学命题都要有可证伪性,不可证伪的理论不能成为科学理论”。

最近有孙昌璞院士的文章(孙昌璞,2023),清晰地阐明“简单原则”和“可证伪性”之间的联系,这里介绍如下。尽管方法越复杂越能做出更好的预言,但需要平衡假设的多少和预言能力大小的关系。只有预言结果的多少相对于理论假设的多少呈现“非线性增加”,我们才能说这是一个真正好的理论。日心说以较少的参数给出更多预言,也因此给出更多待定验证的机会。这里隐含着伪科学或赝科学(pseudo-science)的定义:逻辑不可证伪的“科学理论”即为伪科学。“大道至简”的“简”是指推论逻辑的简,“大”是指可预言的结果尽可能多,从而使理论有更多被证伪的机会。因而,从科学哲学的角度讲,可证伪性是奥卡姆剃刀原理的逻辑基础。孙文用一个“模型”形象地说明这一点:

在一个正方形四角上的ABCD代表四个经验结果,连接它们的多边形代表一个“理论”,其内部所有的点代表理论预言的结果。理论不是唯一的,从目前的经验事件出发构建理论,能包含四点的有多种平面图形。显然,“平面纺锤形”理论b可以用来解释ABCD的经验事实,但我们还需要继续做各种实验去证伪理论b:当大部分实验都在平面纺锤形区内,理论b就是对的;一旦发现了区域外的事件E,理论b就被证伪了,随后我们必须用“三个三角形”构成新的理论c,它当然包含事件E;然而当域外事件F出现,理论c也被证伪了,然后我们建立新的理论,以此推演,最后我们得到最简单的理论“圆形”理论e:它只有一个参数—半径R,只需改变R,就能包含所有事件。因而同样包含了ABCD的“圆形”理论e,比“纺锤形”理论、“三个三角形”理论更简洁、更优美,更具“大道至简”之境界。笼统地说,理论e比理论b和c等更简洁,它用到的假设和参数更少,但预言的结果更多,有更多被证伪的机会,可证伪性更强。奥卡姆剃刀就是要不断剔除那些有更多假设的、繁芜的、可证伪机会少的理论,保留那些简洁而优美的理论,从而实现科学上“大道至简”的核心价值观。由于事实的无限性,任何理论都不可能是绝对真理,科学的方法就是通过证伪试错不断地发展理论边界,而越简单的理论就越接近普适的真理——由较少的基本假设引申出更多的事实预测。

笔者想补充说说科学研究“范式转换”的问题,跟“简单原则”和“可证伪性”有关。沈家煊(2017a)一文引用《科学美国人》(Scientific American)里的一篇文章,该文讲天体物理学家近来对最受欢迎的宇宙“大爆炸”理论产生怀疑,正在考虑关于宇宙起源的新理论。其中有一段话是说:面对一个“普适性”理论的失效(与观测到的事实不符),人们会试图不断修补它,使它变得更加复杂、微调程度更高,但是这样做的结果往往是造成的新问题比能解决的旧问题还多。然而一个理论的解释力是由它能排除多少可能性来衡量的,不断增加复杂性和微调程度的理论能排除的可能性变得越来越小,甚至不能排除任何事情,最终变得没有任何解释力,从而摆脱过去的束缚,开启全新的可能性,迎来整个研究范式的变换。

皮亚杰和乔姆斯基当年争论,皮亚杰有先见之明,当时就对复杂有如GB(管辖与约束理论)的一个认知系统居然能在很短的时间(据目前的推测仅八万至十万年)内演化而成表示怀疑。正是因为意识到语言的内在机理一定是比现在所想的更为简单,生成语法在GB理论之后发生了“最简转向”(The Minimalist Turn),从根本上对UG(普遍语法)做重新思考。理念上不再排除UG大大简化的可能性,语言这个计算系统的基本性质只需原则性的解释,无需用一些形式化的语法规则来规定。这是关于人类“语言官能”的全新概念。(O’Grady, 2021: Ch.2)

1.3 简雅一体

爱因斯坦说科学探索的动机跟艺术创造的动机是一样的,都是要摹写一幅简单明了的世界图画。试看他的相对论公式是何等的简雅!有人写了论文给他看,他只看公式说“怎么看上去这么ugly(丑陋)”。中国传统美学,“简、雅混为一体”(伍蠡甫,1986:368),“简雅”作为一个复合词,表达的是一个不可拆分的整体概念。无独有偶,英语有elegance一词,《牛津英语词典》的释义是“ingenious simplicity”,宜译作“简雅”或“雅洁”。

笔者结合语言学思考,物理学是自然科学的基础,语言学是人文科学的基础;“美”是物理学的一条价值标准,也是语言学的一条价值标准。物理理论之美在于自然物质有结构之美,语言理论之美在于人体构造、骈文丽辞(非人为雕琢而成)有结构之美。自然物质结构和物理理论之美在对称,人体结构、骈文丽辞和语言理论之美也在对称。由对称生出的局部的不对称(对称破缺)也是一种美,残缺之美。(参看我的《说四言格》(2019a)、《衬字和变文》(2022)二文)语言的生命在于不断地从对称到突破对称到开启新的对称。(参看我的《不对称和标记论》第12章)笔者还在《超越主谓结构》一书中指出,晚年的索绪尔曾研究拉丁文和吠陀梵文史诗中大量出现的回文词(anagram),表现出对自己开创的研究范式的反思。回文词指字母(音素)倒序构词,如英语north→thorn,lived→devil。索绪尔从中发现元音和辅音出现的数量和位置具有严密的对称性,这种对称的语音分布使主题词在诗歌诵读的韵律、节奏中不经意的反复出现,从而起到强化意义的作用,语言于是超越了线性表意的层面,开启了基于对称性的表意新层级。“可回文性”是汉语构造的一个重要特性,大大突破词内音素的层面,它不只是一种修辞手段。(沈家煊,2019b:174 177、292)



二.语言研究践行“简单原则”的范例


2.1 赵元任、王力、吕叔湘

赵元任在西方音位学和汉语音韵学中的地位都首屈一指,在分析汉语的音系时,他从早期的音位理论奠基者、传播者,发展到晚年的实践中断然舍弃音位,不再用辅音音位、元音音位、调位这些概念,而是回归中国传统“声韵调”的音韵理论。对此,朱晓农(2008、2012)一语说出其中道理:对汉语来说声韵调的分析简单而有效,这是因为先建立了音节这个核心概念,声韵调都只是音节的成分。“汉语音系学可以命名为汉语音节学。因为不以音节为出发点,汉语的音系现象无从讨论。”事实证明,以音节为本的汉语音系理论具有普遍意义,音系学家正越来越意识到音节在音系理论中的重要地位。

在汉语语法研究方面,赵元任也是践行“简单原则”的典范。关于汉语的语序,北京话说“你先去”,广东话说“你去先”。对于这个事实,一般的分析是说广东话的“你去先”发生了状语后置。然而赵元任却认为,最好分析为“去”和“先”两个成分并置,后头的“先”是对前头的“去”的说明,实际就是把“(你)去”和“先”看作话题和说明的关系。赵元任指出汉语的主语和谓语其实就是话题和说明。我想着重指出,这就是在践行“简单原则”,因为这个命题剔除了主语“话题化”和谓语“说明化”这两个对汉语来说不必要的分析步骤。如果再进而假设汉语的语序,主语一律位于谓语前,宾语一律位于动词后,修饰语一律位于被修饰语前,假设这三条语序规律没有例外,那就无须再额外假设什么宾语提前、主语倒装、定语状语后置等规则,对汉语语序的解释从而变得极其简单。

我和王伟最近合作发表的《读赵元任讲“了”》(沈家煊、王伟,2023),说明赵先生为什么用一个统一的“了”来概括它的多种用法,而不是分出几种性质不同的“了”来。我们指出,赵元任深谙形式类的分合原则,不是能分就分,而是能不分就不分,分析是为了追求单纯。我写过一篇文章《形式类的分与合》(沈家煊,2015a)专门讲一个道理:在分不清、分不尽的情形下硬分出几个小类别来,这是把复杂的语言现象看得过于简单,把应该简单的理论弄得十分复杂。

吕叔湘在《汉语语法分析问题》里讲到词类转化的时候,说“凡是在相同条件下,同类的词都可以这样用的,不算词类转变”。(吕叔湘,1979:46)虽然没有明提简单原则,实际在践行这条原则。也正是基于这条原则,朱德熙坚持汉语的动词做主宾语的时候并没有发生“名词化”或“零形式名词化”。

王力先生说,“汉语和西洋语法相同之点固不强求其异,相异之点更不强求其同”,这个思想在《中国语法理论》和《中国现代语法》里都有表述,表述的重点在后一句,体现汉语造句法的“递系式”正是循着这一思想提出来的。按照王力对递系式“递相连系”的定义和例证,递系项是不限于名词的(如“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动词性成分也可以是递系项,如“飘零为客久”,“江雨夜闻多”。

2.2 朱德熙

朱德熙(1985a:77)第一次明确表述,“在评价一种理论或体系的时候,简明性跟严谨性一样,都是很重要的标准”,充分体现了语言研究的科学精神,所以值得单列出来专门介绍。践行“简单原则”,更新汉语语法体系,朱先生提出了两个重要命题,一是汉语动词做主宾语没有“名词化”,二是汉语词组入句没有“熔解”为句子成分,分说如下。

面对汉语动词普遍可以做主宾语的现象,过去的理论解释需要两个假设:假设1,名词做主宾语,动词做谓语;假设2,动词做主宾语的时候发生了“名词化”。朱先生的理论解释只需要一个假设:汉语的动词本身既可以做谓语又可以做主宾语。这个理论解释覆盖同样多的汉语现象,但比前一个简单,可证伪的程度更高,因此更科学。

关于汉语词组和句子的关系,过去的“句本位”理论包含两个假设,假设1,词组是词组,句子是句子;假设2,词组入句后“熔解”为句子成分。朱先生的“词组本位”理论只需要一个假设:汉语的句子就是独立的词组(独词句是独立的项数为1的词组)。这个解释覆盖同样多的汉语现象,不需要词组“熔解”为句子成分这个步骤,比前一个解释简单,可证伪的程度更高,因此更科学。

笔者在这里想着重指出两点。一是朱先生提出的命题一,其实也是对赵元任的继承,赵元任(1968:原书94页)在讲到动词做主语、名词做谓语的时候举例:“编,贾波林;出演,贾波林;导演,贾波林;演,贾波林。”并且说,这些做主语的动词,特别是单音的“编”和“演”,虽然都翻译成英语的“动名词”,但是“绝不可比附着说它们可被看成名词”。命题一离汉语“名动包含”说(沈家煊,2016a)——名词是包含动词在内的大名词,动词是动态名词——只有半步之遥,只是朱先生当时还没有来得及破除名词和动词只能是分立关系的成见。我只是接着向前跨出半步:汉语的动词做主宾语无需“名词化”,是因为它们本来属于名词。(沈家煊,2009)二是朱先生提出的命题二,跟赵元任的“零句说”(汉语以零句为本,零句可以独立)是一致的,我曾指出,这实际上确立了词组和句子的范畴包含关系:


正因为“句子不过是独立的词组”,“所有的句子都看成是由词组形成的”,“所谓句子成分实际上只不过是词组的成分”,所以“句子成分“宜改叫“句法成分”。确立上述包含格局看似有一个障碍,不是“所有的句子都能还原为被包孕的词组”,最明显的是所谓“易位句”,如:“他走了,就。”“放假了吗,你们?”“他骑走了,把车。”其实这个障碍是不存在的:既然提出“词组本位说”,汉语的整句由两个零句加合而成,而主语的语法意义就是话题,谓语是对话题的说明,那么上面“就”“你们”“把车”那几个后补零句也都是对前面话题的说明(追补说明当然也属于说明),因此三句仍然可以还原为(主谓)词组。

我们应该继承继承的是朱德熙先生践行简单原则的科学精神,而不是他对某些具体问题的处理,更不是他说的个别语句。朱先生对汉语词类系统的描述,在我看来,最有价值的部分,不是增加一个区别词类别,也不是把动词和形容词合称谓词,而是:一,确立名词、动词和主宾语、谓语之间的扭曲对应关系:名词一般只对应主宾语,动词既对应谓语也对应主宾语二,将副词明确界定为只能修饰动词的词,这是相对形容词既能修饰名词也能修饰动词而言三,指出受数量词修饰并不是名词的语法特点(动词也能受数量词修饰)。后两点跟英语的词类体系有重要差别,第一点则道出了名动不对称这一语言共性。这三点关于名词和动词的分布事实,统一起来,是笔者确立“名动包含”格局的重要依据。

2.3 《剑桥英语语法》、Larson(2009)和Kaufman(2009)

再看国外学者践行“简单原则”的几个范例。

(一)《剑桥英语语法》动名词和现在分词合而不分。传统英语语法将“V-ing形式”划分为两类,动名词和现在分词,新的《剑桥英语语法》(2002年出版,新在吸纳新的理论成果)不分,合并为一类“动名—现在分词形式”,或就叫“V-ing形式”。为什么要合并为一类呢?因为原来分为两类的目的是想要说明V-ing形式在名性或动性上的强弱差异,动名词的名性较强,现在分词的动性较强,然而英语的实际情形是,这种强弱的程度差异是连续性的,又十分复杂,分不清、分不尽,二者之间并不存在严整的、系统性的差别。夸克等人的《当代英语语法》曾以painting一词为例,列出14个用例来说明这一点。从传统英语语法到《当代英语语法》,再到《剑桥英语语法》,英语语法学家终于认识到,花精力在V-ing形式的类别区分上不是没有意义但是意义不大,反而给英语语法带来不必要的复杂化(unmotivated complication),详见沈家煊(2015a)一文的介绍。

(二)拉森的汉语“大名词”说。Larson(2009)一文的要义,是通过汉语和伊朗一些语言名词短语结构的比较,论证汉语的名词类是个“大名词”(super-noun)类,包括动词和形容词在内。我将他的理路和论据重新归纳如下:

   马的草场    草场的马

   马的死去    死去的马

   马的衰老    衰老的马

“草场、死去、衰老”虽然分别属名词、动词、形容词,但都属于大名词类。在伊朗的一些语言里,有一个类似汉语“的”的助词(ezafe),只是方向跟汉语相反,那些语言是用左边的形式表达右边的意思,用右边的形式表达左边的意思。拉森的理路是,既然这里的“的”是同一个“的”,那么“的”字前后的语词必定具有同一性。为什么要揭示这种同一性呢?因为这样就能在生成语法的理论内,对两种语言名词短语的构造做出最简单的解释。大家知道,生成语法的立论基础是名动分立,拉森作为一位杰出的生成语法学家,怎么会提出个“大名词”来?回答:一是尊重语言事实,一是尊重“简单原则”。拉森的做法说明,简单原则凌驾于不同的学派之上。

我还要顺便说明一点。拉森的文章着重讲大名词包含形容词,好像没有直接提到包含动词,但是从他的论证思路和举证材料可以看出,大名词也是包含动词的,再说认为汉语的形容词也是一种动词的人不在少数。拉森也没有明言以“尚简”为宗旨,但是从他的论证可以看出,“简单原则”是业内公认、不言而喻的。读赵元任的文章,读朱德熙的文章,读拉森的文章,总之读国内国外的重要文章,重要的是理解文章的理路而不是表面的用词,不能“强词而夺理”。如果说“强词夺理”和“强理夺词”都是毛病的话,前者的毛病比后者严重得多,因此我有时候宁肯取后者而不取前者。

(三)卡夫曼对南岛语语法的研究。Kaufman(2009)一文,从历史语言学、语言类型学、生成语言学三个方面论证,菲律宾的他加禄语以及其他南岛语里,所谓的动词性谓语其实是名词性的,“主语+谓语”结构其实是由一个隐形的系词连接起来的两个名词性成分的组合。他的论证,我在理解他的理路后,仿照汉语文言的句式来归纳和说明,以便于读者理解:

   始食鼠者,猫也。(表达“猫开始吃耗子”的意思)

   猫所始食者,鼠也。(表达“耗子开始被猫吃”的意思)

   猫所在始食鼠者,盘也。(表达“猫开始在盘子上吃耗子”的意思)

   猫替之始食鼠者,犬也。(表达“猫开始替狗吃耗子”的意思)

过去受印欧语语法观念的支配,一般认为他加禄语里动词有四种语态词缀,分别表示施事语态、受事语态、处所语态、替事语态。卡夫曼论证,应该回到他加禄语的传统分析法,把这些词缀看作名词短语的附着成分,从汉语来看就是上面四句中的“者”字,只不过他加禄语里这个“者”分为四个不同的形式而已。为什么应该这样分析和理论?因为这样可以对看似复杂纷繁的现象做出最简单的解释,具体说,只需要一个假设,即生成语法早先假设的“孤岛条件”,禁止从名词短语的内部提取名词性成分。另外还能对他加禄语的历史事实做出合理的解释,在共时和历时两个维度实现解释的统一。详情参看原文和沈家煊(2016a:116-123)。


三. 我的践行


3.1 确立“名动包含”格局

为什么要为汉语确立“名动包含”格局?说来说去还是为了理论和体系的“简单”二字。我在《朱德熙先生最重要的学术遗产》(沈家煊,2011)和《“名动词”的反思:问题和对策》(沈家煊,2012a)两篇文章里,对此做了详细说明,这里择其要。

朱先生践行“简单原则”,坚持汉语的动词做主宾语的时候没有“名词化”,体现了科学精神,在摆脱印欧语眼光束缚的道路上跨出了重要的一步。但是人们还是会在不知不觉中受印欧语眼光的摆布(见朱德熙《语法答问》日译本序),因此朱先生当时还是认为,汉语的名词和动词跟印欧语一样是分立关系,不然区分名词和动词会成为一件没有意义的事情。名动分立而小有交叉,而要充实那个小有交叉(兼类)的部分,就设法找一些标准建立一个“名动词”类,兼具名性和动性,相当于英语里的V-ing形式。然而对“名动词”的定位却最终导致违背“简单原则”和理论体系的不自洽。具体说,朱先生将双音词“研究”定为名动词,进而认为“没有研究”是歧义结构(朱德熙,1985b):

   没有研究N(没有历史研究,没有一些研究)

   没有研究V(没有马上研究,没有研究文学)

我指出,如果这种分析成立,没有理由可以阻止我们接着推论,“没有去““没有跳”也是歧义结构:

   没有去N(没有刘备的第三次去)

   没有去V(没有接二连三地去茅庐)

   没有跳N(没有富士康的第十一跳)

   没有跳V(没有连续不断地跳高楼)

如果不这样推论,那就导致违背“简单原则”。根据这条原则,朱先生曾以单音词“去”做主语的七个句子为例,反对“去”的词性在名性和动性之间转来转去的分析法。将“简单原则”一以贯之,就得承认,汉语所有的动词,不管单音双音,都兼有动词和名词的性质。因此,跟英语V-ing形式相当的不是一部分动词而是整个动词类,汉语所有的动词都是名动词。这就是我确立“名动包含”格局的理路。我最近有一篇文章(沈家煊,2023b)讲的是,由于“向心结构”的理论与观察到的汉语事实不符(如“这本书的出版”“他的去”是名词短语,而中心语“出版”“去”却是动词),朱先生因为未能突破名动必定分立的成见,试图修补“向心结构”的定义,修补后的理论变复杂了,由此造成理论内部的种种不自洽,再次证明不自洽和不简单互为因果。看来主张简单与严谨一样重要的人也会在实践中偏离“简单原则”,因此对一个科研人员来说,践行“简单原则”是需要时时提醒、不断强调的(这个话对笔者也一样适用)。朱先生主张的那个语法体系,正像他自己说的,很可能被后人修正甚至被取代,但是他提倡的“简明性和严谨性一样很重要”的科学精神永存。3.2 几项个案研究(一)”都”的量化方向表示总括的“都”是现代汉语最常用的副词之一,也是形式语义学研究量化的重要对象,被称为“全称量化算子”。有不少文章讨论“都”的量化方向,也就是总括的对象是在“都”的左边还是右边。有一个理论制定了两条规则,一条左向量化,适用于“他们都是老师”,一条右向量化,适用于“你都读哪些书”,还规定了两条规则的使用顺序。沈家煊(2015c)一文通过分析梳理后指出,这个理论不自洽,多矛盾,使我们陷入了“都”的量化方向的迷途,或左或右,左右彷徨,无所适从。造成这种情形的原因是受“名动分立”传统观念的支配,忽视“简单原则”,把应该而且可以简单解释的问题搞复杂了。有人则主张“都”是统一的左向量化,想方设法在左面补出可以总括的复数词语来,但是增加了一个补的步骤而又说不好到底补出什么词来。如果接受汉语“名动包含”说,并采纳形式语义学提出的“事件论元”,那么两条规则应该而且可以合并为一条,就是“都”的“右向管辖规则”,“都”的语义限定域(量化域)跟它的句法管辖域相一致。具体说是这样的:   a.他们都是老师。    b.大伙儿都同意。

说“都”在这里是左向量化,无非就是忽视集合“他们”和集合“大伙儿”内部成员的差异,把内部成员视为一样,总括起来都具有“老师”或“同意”的性质。其实我们也可以采用反向的解释:忽视集合“老师”和集合“同意”内部的成员差异,比如说,不管是小学老师、中学老师还是大学老师,不管是语文老师、数学老师还是英语老师,反正他们都是“老师”;不管是勉强同意、基本同意还是完全同意,不管是最先同意、接着同意还是最后同意,反正大伙儿都“同意”。注意,后一种解释跟前一种解释逻辑上是对等的,而且互相依存,因为忽视“老师”内部的差异等于忽视“他们”内部的差异,忽视“同意”内部的差异等于忽视“大伙儿”内部的差异,甚至可以说,不忽视“老师”内部的差异就无法忽视“他们”内部的差异,不忽视“同意”内部的差异就无法忽视“大伙儿”内部的差异。右边的“老师”和“同意”一个名词一个动词,这没有关系,“同意”也是论元,是“事件论元”。英语“They all agree”一句,采纳“事件论元”的分析,其底层结构或逻辑语义表达式是由一个抽象的系词联在一起的两个论元:

   They all agree.

   They BE all agree.

也就是They all agree跟They are all teachers有同一性,agree和 teachers都是论元。从汉语来看,这样的分析一点不新奇,汉语句子的谓语前总是隐含一个“是”字,如“大伙儿(是)都同意”。加上“是”后,后面谓语潜在的名词性或指称性就显现出来。按照“名动包含”说,汉语的动词属“动态名词”,作为“事件论元”看待是很自然的。

总之,在将全称量化这种逻辑语义映射到一个线性序列的时候,汉语采用了一种十分简单的方案,即副词“都”的统一的“右向管辖规则”,这是汉语不同于英语等印欧语的“设计特点”(design feature)。

(二)古汉语”之”“而”“者”

沈家煊、完权(2009)《也谈“之字结构”和“之”字的功能》一文。以“鸟之将死”为代表的古汉语“名之动”结构,因为动词做名词短语的中心而引起很多讨论。有人把“之”分化为两个,说“鸟之将死”的“之”和“鸟之双翼”的“之”不是同一个“之”,但是理由不充分,分化后导致理论复杂而又不自洽。“之”的功能问题之所以迟迟得不到解决,是因为用“名动分立”的眼光来观察汉语,过分看重了汉语里名词和动词的区分。

   The bird is going to die.    鸟将死

   the bird's coming death    鸟之将死

上面两个英语片段的语法性质很不一样:前者是句子,后者是词组,后者是前者词组化的结果;die是动词,death是名词,death是die名词化或指称化的结果。过去我们比附英语,将“鸟将死”和“鸟之将死”看成是同英语一样的区别,于是就有了“之”的功能是用来标记词组化、名词化、指称化等这些说法。其实汉语里的“鸟将死”既是句子也是词组,“死”既是动词(相当于die)也是名词(相当于death),既是述谓语也是指称语,没有发生什么词组化、名词化或指称化。用朴素的眼光看汉语,操起奥卡姆剃刀把这种“化”那种“化”都剃掉,“鸟之将死”和“鸟之双翼”的“之”是同一个“之”,统一的功能是提高指代对象的指别度,不管这个指代对象是事物还是事件。

沈家煊、许立群《从”流水句”的特性看先秦“名而动”结构》(2016)一文探讨的是古汉语以“子产而死”“管仲而知礼”为代表的“名而动”结构,也叫“主而谓”结构。这种结构从《马氏文通》开始就备受学界关注,引起很多讨论,因为“而”字作为一个并列连词连接的两个成分一个是名词性的一个是动词性的,明显违背了并列成分应该语法性质相同这一并列条件。为解决这个问题大致有三种理论,一是“分化说”,将“而”分化为性质不同的两个“而”,二是“省略说”,说名词前省略了动词性成分或者省略了一个话题,三是“转化说”,说“而”前的名词发生了向陈述性成分的转化,即认为“名而动”本质上是“动而动”结构,有人称之为“两度陈述”。解释二和三可以概括为“以动释名”。笔者通过分析梳理,指出“以动释名”是把名动在概念和分布上“不对称”的方向搞反了,三种处理都只会使解释变得更加复杂,理论上冗余而且难以自圆其说,简洁而合理的办法是采纳“名动包含”说,“以名释动”,“名而动”本质上是“名而名”结构,“主而谓”本质上是“两度指称”结构。

吴怀成、沈家煊《古汉语“者”:自指和转指如何统一》(2017)一文。朱德熙将古汉语“者”的用法分为自指“者s”和转指“者t”两种,前者如“有功者必赏”,后者如“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自指的情形包括“者”前为名词性成分,如“有颜回者好学”“此二人者实弑寡君”。不断有人,包括朱德熙先生在内,试图对“者”的两种用法做出统一的解释。为什么一定要寻求统一的解释呢?因为科学研究的目的是追求单纯,不是细分,细分不是目的,只是手段。

用朴素的眼光看汉语,在“名动包含”说的指引下,统一自指和转指的方式是,将“者”根本上定性为自指性的“提顿复指词”,相当于现代汉语的提顿复指词“那个”,被复指的指称性成分,可以是体词性成分,也可以是谓词性成分,它的转指功能是衍生的。这个解释增强了解释力,简单明了,消除了理论不自洽,而且在逻辑顺序和历史顺序上达成本末源流的一致:逻辑上是自指包含转指,表示为“(自指(转指))”,即自指为“本”转指为“末”;历史上可表示为“自指一转指”的演化过程,即自指为“源”转指为“流”。解释语言事实的时候,逻辑顺序和历史顺序虽然不必统一,但是科学研究要追求单纯,能统一还是统一的好。

过去对“之”“而”“者”都各有三四种解释,现在发现有一种简单统一的解释,三字都是复指字(用大写英文字THAT表示),“之”是“指而代”,“而”是“指而连”,“者”是“指而顿”(参看吴怀成等,2019),何乐而不为呢,我们至少不能放弃对最简方案的追求。沈家煊(2016b)一文还针对唐诗里大量出现的“名动对偶”的现象,说明省略说、名词化说、名词变性说等都违背简单原则,而用“名动包含”说可以做出简单的解释。

(三)汉语的韵律语法和节律层级

沈家煊《汉语“大语法”包含韵律》(2017c)一文在结论部分指出,就汉语的“韵律语法”而言,现有两个理论模型可供选择:理论一把韵律语法视为韵律和语法的交集,以词为基本单位,用轻重控制松紧;理论二把韵律视为语法的子集,以字为基本单位,用松紧主导轻重。要推进研究,我们应该用“严谨”和“简单”两条标准来比较和评判两个理论模型的优劣。

沈家煊(2017a)《“能简则简”和“分清主次”——语言研究方法论谈》一文,谈及汉语的节律层级。由西方学者创立的“韵律音系学”,假设一个对人类语言普遍适用的节律层级(Prosodic Hierarchy),从上到下依次为“音系短语—韵律词—音步—音节”。这个层级分为性质不同的两截,音步和音步以下只是音韵规则起作用的领域,音步以上则还要涉及词法(形态学)和句法。按照“严格分层假设”,这个节律层级一是“不能跨层”——同一类音韵规则的作用范围不能跨两个或多个层面,二是“不能跳层”——没有一个层面可以缺失或跳过不计。我指出,这个节律层级以及“严格分层假设”是从英语以及其他一些印欧语出发而建立的,对那些语言来说大致是适用的,然而对汉语和越南语这些以单音节为本的语言来说是“过度生成”。汉语学界有人拿双音节比附这个节律层级上的音步,拿双字组比附这个节律层级上的韵律词,这样的比附是不合适的。首先,汉语几乎每个音节都是带意义的字,双音节就是双字组,把它们分在音步和韵律词两个层面已经违反“不能跨层”的假定。其次,汉语的双音节不符合音步的定义,按照音步的定义,组成音步的两个音节必须一轻一重,但是双音节组合两个音节基本等重更贴近汉语实际。再次,韵律词和音系短语是要分别映射到对应的语法词和语法短语上去的,然而汉语里语法词的地位并不明确,词和短语的界限很不清楚,词和短语之间找不出严整的、系统性的音韵差别来,映射缺失明确的对象。综上所述,按照“不要过度生成”的原则,我们只需为汉语在音节层上面设立一个音系短语的层面,作为音韵规则的两个作用域,分别映射到语法上的音节词(字)和音节词组(字组)。也就是说,汉语的节律层级只有两层,“韵律字”层和“韵律字组”层,没有“音步”层和“韵律词”层。跟汉语的节律层级类似的是越南语。越南语的情形已有Schiering et al.(2010)的专门论证。


四.警惕“逆奥卡姆剃刀效应”

上引孙昌璞院士的文章提到,最近美国凝聚态物理学家Igor Mazin在Nature Physics杂志上发表一篇题为Inverse Occam’s razor的论文,犀利地指出当前物理学中“逆奥卡姆剃刀效应”产生大量花哨的理论名词,没有实际意义,破坏了科学可证伪性的基本原则,造成了近乎黑的学术灰色地带。孙院士也指出,近年我国科研界也出现了与奥卡姆剃刀原则相反的倾向——当存在两个相互竞争的理论时,对于实验结果提供花里胡哨解释的理论优先。我国的科技要自立自强,走向体系性学术原创,对“简单原则”既需要有哲学高度的深刻理解,也要有遵循这条原则的具体科研实践。

语言学界也要警惕“逆奥卡姆剃刀效应”,不要让对语言现象提供更复杂的解释的理论优先。评判一个理论或一个体系的优劣,简单跟严谨一样重要。有人轻视简单标准,声称“简洁性是最弱的标准”,“简洁也要有个‘度’”(陆俭明,2022),这并不符合科学精神。至于为了理论的简单而掩盖或回避与理论不符的语言事实,这是不老实,是滥用简单标准。一个理论如果掩盖或回避已经发现的事实,它的“可证伪性”程度就低,也就不符合简单标准。

4.1 走出几个认识误区

认识误区一,是把“简单”跟“周到”对立起来,说简单了就不能周到,要周到就不能简单。这是不明白简单是指“逻辑简单”。较简单的假说可看作有较多内容的假说,有较多可证伪的机会。覆盖同样多的事实,简单的假说更周到。

认识误区二,是以为科学研究的目标是精细,分得越精细就越科学。我曾用辨识图像人脸的例子来说明事情可能恰恰相反,图像无限放大,颗粒分得越精细,整体图像反而更不清晰。做语法研究也一样,我们并不反对细分,而是反对一味地细分,细分的目的是为了单纯,尤其在分不清、分不尽的情况下硬是分,那是把复杂的现象看得过于简单,又是把应该简单处理的事情不必要地复杂化,反而带来累赘和干扰。

认识误区三,是以为“不确定”一定不科学。有人批评“名动包含”说,说它不清晰、不确定。他们说,甲乙两个范畴,甲乙分立是清晰的、确定的,甲乙包含是不清晰、不确定的。“名动包含”格局的确具有“不确定性”,具体说,动词具有二象性,处于名性和动性的叠加态,就像光处于波和粒子的叠加态,具有“不确定性”,但是你能说量子力学因此是不科学的吗。笔者多次说明,汉语“名动包含”格局在词汇意义和语法意义上同时具有“不确定性”,而这个格局完全符合语言交际中信息传递要遵循的“适量准则”,也符合语言演化的规律,详见沈家煊(2017d、2024)。

范畴的包含格局其实是语言的一种常态而不是“非常态”。试想语言结构的层次分析法,视N为最简单的NP,视V为最简单的VP,实际就是承认NP包含N,VP包含V。这种包含的范畴观是层次分析的认知基础,没有这样的认知基础就没有层次分析,没有结构的递归性。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哲人石丛书》,第一号书叫作《确定性的终结》(普利高津,1998),是普利高津(诺贝尔化学奖得主)晚年最后一部关于混沌学的力作,解构了确定性世界观,指出确定性本身才是错觉。

4.2 要分清主次

思维不清晰还表现在分不清主次。忽视或轻视“简单原则”,往往跟“不分主次“有关,包括分不清主要和次要、一般和特殊、整体和局部。把次要的、特殊的、局部的现象当作主要的、一般的、整体的现象,或者反过来,就会造成理论的过度复杂和不自洽。

“分清主次”就是不要以偏概全,“能简则简”就是不要过度生成,以偏概全和过度生成互为因果,过度生成往往以偏概全,以偏概全于是过度生成。(沈家煊,2017a)跟践行“简单原则”一样,分清主次也是每个从事科学研究的人必须具备的素质,道理虽然简单浅显,实行起来却容易犯糊涂。要克服以偏概全、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毛病,笔者的一个具体建议是,研究中要重视“结构的平行性”,这也是我们要继承的朱德熙先生学术思想的遗产之一。朱德熙(1985a:31)说,本地人的语感就来自结构的平行性,因此在确定语法范畴的分合及其性质的时候,要以结构的平行性为依据。详细参看沈家煊(2017b)一文。

作者简介








沈家煊

个人简介:沈家煊,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语言研究所前任所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资深翻译家”等称号,获第三届“许国璋外国语言研究奖”一等奖、中国英汉语比较研究会首届“英华学术/翻译奖”特等奖。曾任国际中国语言学会会长,中国语言学会会长,《中国语文》和《当代语言学》杂志主编。研究领域主要是语法与语义学、语言学理论、英汉对比。国内外发表论文、综述、书评等一百多篇。

本文来源:《世界汉语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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