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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彩晨 廖霞|我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扩张模式与区域走向研究 ——基于区域经济发展的视角

DOI:10.16298/j.cnki.1004-3667.2020.12.07

摘要

过去20年间伴随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经济的高速发展,对高科技和高端人才呈现出强烈的需求,市场机制对高等教育布局开始产生影响。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东部沿海地区利用经济和政策优势“吸附”了一大批高水平大学,办学形态包括研究院、研究生院、分校和附属医院等,共涉及53所“双一流”建设高校。从现阶段来看,这些“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情“加盟”东部沿海城市,使得地方经济与部分高校实现了“双赢”,但从长远来看,是否会进一步拉大我国东西部高等教育差距,加剧我国高等教育的“二元结构”现象,值得提前关注。深入系统研判此种现象,对未来我国高等教育的战略布局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

“双一流”建设高校;高校扩张;区域流动;区域经济


一、问题的提出

  一般认为,高等教育相当程度上受制于经济的发展,经济发展为高等教育的发展提出了需求,也为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可能性。同时,高等教育的区域分布还涉及教育公平问题,不同地区的公民应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和较为均衡的高等教育资源。因而,从经济和人口的角度来分析高等教育区域布局的合理性,是一贯以来比较常见的模式。李若建从高等教育集中指数、高等教育再分布指数、高等教育协调指数三个指标出发,探讨了1949—1990年期间,我国高等教育布局与人口分布的匹配程度、各地高等教育历年的调整幅度以及区域高等教育与经济发展的协调程度。认为“在几十年间,影响高等教育布局的因素,更多的是政府政策与政治因素,而不是经济。这充分体现了高等教育布局深受计划经济体制约束。”谢永飞、黄蛟灵同样借助这3个指数,对1991—2007年高等教育布局情况进行了分析。认为“1991—2007年我国的高等教育布局明显好于1949—1991年”,“高等教育的布局越来越趋向均衡、合理、协调”。李硕豪、魏昌廷等也同样从人口和经济的角度,分析了我国区域高等教育和经济的相关关系。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及高等教育的发展,也有学者从新的理论视角提出了一些新的见解。文雯、周京博研究了1998—2015年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地方居民对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需求”之间的关系,认为地方经济水平对高等教育规模的发展作用日渐变小甚至消失,而地方居民的入学机会需求成为拉动高等教育规模发展的主要动力,“高等教育与区域发展的关系逐渐呈现出一种新的格局,具体表现为高等教育规模与经济的联结日益松散,而与社会期望、民生利益、政府政绩之间的关系日益密切。”

  “孔雀东南飞”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描述人才流动的一种形象比喻,而在过去20年间,悄然出现了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东南飞”的现象。这些“双一流”建设高校走出自己所在省份和城市,到异地尤其是经济发达的东南沿海城市设立分校、研究院、研究生院以及附属医院分院等,形式多种,方兴未艾。截至2020年4月底,共有53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加入了这个行列。针对这一“新生事物”,本研究收集了53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在异地尤其是东南沿海城市设立分校、研究院和研究生院的数据,初步勾画出这些高校的扩张模式与区域走向图谱,并进行简要分析,希冀能为我国未来高等教育战略布局提供参考。


二、20年来“双一流”建设高校的

扩张形式与轨迹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高校的布局结构经过几次调整基本稳定,政府一直是调节高校布局结构的主体。然而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出现少数高校到异地设立分校的现象。如1984年12月,山东大学与威海市人民政府正式签订协议,决定在威海市建立山东大学分校,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校在异地设立的第一所分校。再如1985年,经原航天工业部批准,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分校成立,2000年更改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校区,这两所高校率先拉开了高水平大学到异地办学的帷幕。

  进入21世纪,尤其是近年来,尽管教育部不赞成高校到异地设立校区,而且原则上不予审批,但“双一流”建设高校在异地设立研究院或校区的案例不断涌现,越来越多的高校开始跟进,纷纷走出原来办学的省份或城市,到东南沿海经济发达的城市安家落户,且有星火燎原之势。本研究共搜集了53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异地办学的资料,其中36所为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3所为一流大学建设B类高校,14所为一流学科建设高校。53所案例高校,占“双一流”建设高校总数的39%。其中,39所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占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总数的93%;14所为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占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总数的15%。可以看出,39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是此次向东部扩张的“主力军”。具体学校名单见表1(序号为方便计数,排名不分先后)。

在过去20年间,53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在异地共设立了166个机构(包括研究院、研究生院、分校区等,本研究统称为“机构”),不仅形态多样,且分布较广,主要分布在我国东部地区。具体形态和流动轨迹如下。

  (一)所设机构的形态

  在166个机构中,有研究院、研究生院、分校区以及附属医院等4种形式,但以研究院居多,分校区次之。总体而言,在166个机构中,有研究院119个,占比72%;分校区35个,占比21%;研究生院10所,占比6%;附属医院2所,占比1%。显然,这些“双一流”建设高校主要是以科学研究“牵动”向东部扩张。一方面,“双一流”建设高校强大的科研优势吸引了地方政府的青睐;另一方面,经济发达地区可以给这些高校的科研提供各种优惠条件,包括土地和经费等支持。在这个过程中,先期成立的研究院逐步向研究生院过渡,从科研向人才培养过渡,从研究生教育再向本科生教育过渡,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人才培养链条。不仅有益于这些高校吸引优秀科研人员,也吸引了优秀的生源。其中最引人瞩目的是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其招收的本科生分数线已经超过了母体高校。

  (二)所设机构的时间轨迹

  从2000年开始,53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在各地设立分校和研究院比较集中的年份是2000年(12个),2012年(13个),2014年(17个),2016年(11个),2017年(13个),2019年(19个)。

  进一步考察可以看出不同类型机构的设立数量和类型随时间变化的趋势。去除5个时间值缺失的机构,将其余161个机构分为分校区、研究院、研究生院、附属医院4种类型,按照2000—2005年、2006—2009年、2010—2015年、2016年至今4个时间区间进行分析,不同类型的机构在不同时段的设立情况见图1。

  (三)所设机构地域分布情况

  “双一流”建设高校扩张表现为两种情况,其一是扩张到外省,其二是在省内扩张。

  1. 全国各省的分布情况。在166个机构中,除了海外的2个机构,其余164个机构分布在全国21个省(或直辖市)。其中排名前五名的省份(或直辖市)是广东、江苏、山东、浙江、福建。具体而言,广东59个,占比36%;江苏28个,占比17%;山东22个,占比13%;浙江14个,占比8%;福建7个,占比4%。具体到每个省份,又大多分布在各省经济发展较好的城市。

  2. 省内扩张的情况。在省内设立分校或研究院较多的高校主要位于江苏省、广东省、浙江省,这3个省也是我国的经济强省。大致来说,主要是从这些省的省会城市向周边经济发达但是高校比较少的城市扩散。如江苏省南京市的高校在苏州、无锡等地设立了分校区或研究院,江苏省在省内设立的9个机构中,有6个是由南京流入苏州的。再如,广东省广州市的高校在深圳、佛山、珠海、东莞设立了分校区或者研究院;浙江杭州的高校在宁波、温州、嘉兴、台州设立了分校区或者研究院。由此可以看出,经济强省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在省内扩张是一个特点。


三、所设机构的主要特征

从所设机构的整体情况看,如前所述,“双一流”建设高校设置的机构类型以研究院居多,分校区次之。除此之外,还呈现出如下明显特征:①校区设立的主体和形式趋于多元;②从机构的省际分布看,以东部沿海,尤其是广东、江苏、山东、浙江、福建5省居多;③从机构的城市分布来看,主要集中在深圳、苏州、青岛、珠海4个城市;④东部高校到中西部省市设立机构的寥寥无几;⑤西部高校到东部设立机构的逐渐增多。具体情况如下。

  (一)设立校区的主体和形式趋于多元

  从35个分校区的举办主体来看,一开始大都是由高校和地方政府合作办分校。随后,兴办分校的主体除了高校和政府以外,还增加了公司。如2004年,吉林大学与珠海市华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建立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南京师范大学和泰州高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组建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再后来,兴办分校的主体又增添了国际高校。如2005年,西安交通大学和英国利物浦大学在苏州合作创立西交利物浦大学。2012年,厦门大学在马来西亚建立分校,成为我国第一所到海外办学的“双一流”建设高校。

  从设立分校的方式来看,除了高校与各主体联合直接建立分校以外,还有的学校是在异地所建的研究院或研究生院的基础上发展为分校的。如2007年中国人民大学在苏州成立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2012年在此基础上正式设立苏州校区。与此类似,中国人民大学深圳校区也是从中国人民大学深圳研究院基础上扩建而来的;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是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院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浙江大学宁波校区也是由最初以培养研究生为主的软件学院——宁波办学点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

  (二)所设机构大都位于东部地区

  53所“双一流”建设高校扩张区域集中流向东部的有145个、流向西部11个、流向中部6个、流向东北2个、流向海外2个。其中,东部内部流动97个,西部流向东部20个,东北流向东部13个,中部流向东部15个。“双一流”建设高校扩张的主要流向为东部沿海城市,流向东部的新设机构占总数的87%。

  从53所“双一流”建设高校设立研究院或分校、或校区的区域分布看,除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和上海交通大学新加坡研究生院在海外,其余机构分布在国内21个省和直辖市。如前文所述,其中广东、江苏、山东、浙江、福建为最多的5个省份。

  进一步对东部所设机构最多的5个省份进行分析。在广东省所设的59个机构中,有38个设在深圳,7个设在珠海,5个设在佛山,5个设在东莞。在江苏省所设的28个机构中,20个在苏州,3个在无锡,2个在南通。在山东省所设的22个机构中,17个在青岛,2个在烟台。在浙江省所设的14个机构中,5个在宁波,3个在杭州,3个在嘉兴。在福建省所设的7个机构中,4个在厦门,1个在泉州,1个在福州,1个在莆田。这些城市大多是东部经济较为发达,而高校又相对较少的城市。

  (三)所设机构城市分布集中在深圳、苏州、青岛、珠海4个城市

  在166个机构中,除了2个在海外,其余164个分设在大陆50个城市。其中,排名前十位的城市是:深圳、苏州、青岛、珠海、东莞、佛山、宁波、天津、厦门、重庆、无锡、嘉兴和杭州(含并列名次)。具体情况见图2。

  其中最集中的4座城市是深圳、苏州、青岛和珠海。深圳设有38个机构,占所设机构总数的23%,苏州设有20个机构,占所设机构总数的12%,青岛设有17个机构,占所设机构总数的10%,珠海设有7个机构,占所设机构总数的4%。

  4座城市所设机构的构成中,有研究院、研究生院的形式,也有分校区的形式,且在这3种形式的机构中,4座城市的总拥有量占到各类机构总数的半数左右。在深圳所设机构中,有研究院28个,研究生院4个,分校区6个。在苏州所设的机构中,有研究院13个,研究生院2个,分校区5个。在青岛所设的机构中,有研究院15个,分校区2个。而珠海所设机构中,有研究院1个,研究生院1个,分校区5个。4座城市的研究院共计57个,占研究院总数的48%;研究生院共计7个,占研究生院总数的70%;分校区共计18个,占校区总数的51%。

  (四)仅有少数东部高校到西部省份设立机构

  总体看,多数高校都在东部省份设立了机构,西部设立机构的不多,仅有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华东师范大学5所高校在西部设立了机构,共设立了7所机构。具体为:华东师范大学重庆研究院、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银川)材料产业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材料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四川研究院、同济大学重庆研究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

  (五)西部“双一流”建设高校到东部设立机构的逐渐增多

  近年来,西部“双一流”建设高校逐渐加入到去东部沿海省市办研究院、办校区的行列。先是2000年西安交通大学设立了深圳研究院,然后是2002年电子科技大学设立了中山学院,之后是西安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6所高校,相继在东部建立了研究院或分校区,共计20个。且近年来,此类机构有逐渐增多之势。


四、讨论与思考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在过去的20年里,“双一流”建设高校向东部沿海流动正在呈快速增长势头,东部沿海地区利用经济和政策优势“吸附”了大批高水平大学,原有的东西部高等教育区域布局结构开始发生“裂变”,高校内部的学科布局结构也可能在发生“裂变”,高校的内部学术生态也在发生“裂变”,而且这些裂变似乎出现了不可逆转的趋势:越来越多的东部城市不断出台政策,吸引“双一流”建设高校;而在此过程中相对滞后的大学也开始蓄势待发,寻找到东部发展的机会和合作伙伴。这些高水平大学对东南沿海城市的“集体青睐”,释放了各自的发展潜力,使得高校和地方在提高办学声誉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实现了“双赢”。与此同时,也恰恰由于这些高水平大学的倾情“加盟”,使得我国东西部高等教育的区域布局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新变化,高等教育的“二元结构”现象悄然加剧。只是由于时间较短,还无法对此做出科学的判断。对于21世纪以来的这股“双一流”建设高校“扩张潮”,各种评价不一而足,可谓见仁见智。笔者认为,需要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考量。

  (一)基于经济发展的考量

  市场在推动此次高校区域布局变化中功不可没。从我国高等教育区域布局发展的历史来看,新中国成立以来,共有3次大的布局结构调整。第一次是20世纪50年代的院系调整;第二次是20世纪90年代后期的院校合并;第三次,就是2000年以来各地各高校建研究院、研究生院、分校区等。三次变化的动力机制各不相同。第一次和第二次以政府主导,即计划经济的色彩。在政府的强力推动下,对高校布局和专业结构进行了大规模调整,对许多高校进行了大规模合并。21世纪以来的布局变化则主要以市场为主导,市场从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当然,其背后仍然是地方政府在发挥作用。但我们欣喜地看到,与前两次布局调整相比,这次布局变化多了一些市场和地方政府的力量,少了一些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这也许意味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宏观调控,将由以往的以政府调控为主转向政府和市场结合的调控模式。

  由于经济的发展,东部沿海城市正在成为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最大获益者。东部经济发达城市,既是认识到高等教育资源重要性的“先行者”,也是利用经济杠杆获取高等教育资源的受益者。通过前文的分析可以看出,20年来,“双一流”建设高校大都流入了广东、江苏、山东、浙江、福建等东部沿海省份,且集中流向了深圳、苏州、青岛、珠海等发展速度快的富裕城市,同时也是高等教育资源严重不足的城市。从流出高校层面来看,多为在本地发展空间受限的高校,要么就是处在经济发展缓慢地区的高校。“扩张潮”使“双一流”建设高校依托其人才和技术优势,与东部经济发达的城市一同建立产学研平台,推动了科研成果的转化与运用;建立研究生院或分校,促进了城市向创新化、智能化和知识型的社会发展;同时,也为高校获得了更多的资源和平台,继而为流入地提供人才培养和科研服务。“扩张潮”对于当事高校和城市来说,弥补了双方的不足,发挥了各自的优势,实现了优势互补、强强联合,无疑是双赢之策。

  同时,东北和西部地区正在逐步沦为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流出地”。高等教育被誉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引擎,是一地一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从前述分析可见,我国东北和西部是“双一流”建设高校“净流出”地,从20世纪80年开始,东北的高水平大学就启动了外流程序。时至今日,不仅东北,西部高水平大学也难耐寂寞,纷纷效仿东部高水平大学加入了“扩张潮”。“双一流”建设高校正纷纷“东南飞”,东部城市不仅成了“双一流”建设高校的聚集地,也是“双一流”建设高校资源扩张流向的聚集地。而振兴东北、西部大开发不仅没有得到高水平大学的跟进或支撑,相反却遭到“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冷遇,着实令人担忧。此种情形如不加以改变,不仅“西迁精神”无法得以传承,而且东北、西部振兴恐怕也将深受影响。

  总而言之,此种现象区别于我国以往的高校布局结构调整,主要是市场机制“牵动”的结果,“长三角”和“珠三角”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激活了东部经济发展速度和水平,尤其是东部中心城市的崛起,更是激发了对科技和人才的旺盛需求。从现阶段来看,此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向“东部扩张”,呈现的是“双赢”的态势,但从长远和全国高等教育结构布局来看,不加限制地任由“双一流”建设高校向“东部扩张”,可能是一把“双刃剑”。

  (二)基于高等教育自身发展的考量

  “双一流”建设高校“集体东扩”,给东部新兴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也给母体高校找到了一条加快提升竞争力和加快发展之路。但同时必须看到,“集体东扩”给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带来的问题,需要予以足够重视。

  1. “集体东扩”导致“双一流”建设高校使命错位。“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基础研究的“国家队”,其根本使命在于开展基础研究,解决世界和人类社会的难题,以及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冲击世界一流大学。反观“东扩”高校,其所设研究院虽然开展研究,但主要以应用研究为主,而非基础研究;所设校区则主要培养本科生,与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定位相去甚远。从长远看,“集体东扩”将使“双一流”建设高校内部的学科布局结构发生“裂变”,使高校内部学术生态发生“裂变”,而且这些裂变将产生不可逆转的趋势,这无疑不利于实现“双一流”建设高校冲击世界一流的战略目标。

  2. “集体东扩”引发更多高校“跟风”易导致两败俱伤。从“东扩”高校来看,集中分布在某些省市的几个城市。如深圳集中了38个机构,苏州集中了20个机构,青岛集中了17个机构。这些机构有的是研究院,有的是研究生院,有的是分校区。目前的问题是,近年来,部分城市和高校都十分看好“校地联姻”,出现了“跟风”的苗头,如果不加以限制,将导致诸多高校和诸多城市一哄而上,致使部分城市出现超负荷办学的局面,进而将导致这些新兴城市的高等教育资源过剩,造成优质高等教育资源闲置浪费。

  3. “集体东扩”引起中西部高校坚守中西部的信心动摇。从“东扩”高校来看,最初是东北“双一流”建设高校“东南飞”,之后是诸多东部“双一流”建设高校“东部飞”,最近几年,中西部“双一流”建设高校为了加快发展,也加入了“东扩”行列。2016年至今,中西部“双一流”建设高校已经在东部建立了9个机构。中西部高校坚守中西部的信心正在发生动摇。中西部高等教育如何坚守,是摆在我国高等教育布局结构战略规划面前的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

  4. “集体东扩”使东西部高等教育差距进一步拉大。我国是典型的“二元结构”国家,既存在东西部区域经济发展的“二元结构”现象,也存在高等教育区域分布的“二元结构”现象,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西安和武汉几个大城市和东部沿海城市。“双一流”建设高校“集体东扩”已出现东部向全国抢生源的现象。如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近年来其本科录取分数线比本部还高。其他“双一流”建设高校校区的录取分数也在逐年攀升。这意味着分校已开始面向全国争抢优秀生源,由此可能导致中西部高校的生源质量将逐步下降,进而使中西部高校与东部高校的差距进一步拉大。

  (三)高等教育区域布局均衡问题的再思考

  高等教育区域布局的均衡问题,不单单是高等教育适应经济发展水平的协调性问题,而是需要综合考量多种因素的国家战略问题。在世界高等教育发展史上,对一个强国而言,其高等教育布局结构都有一个战略考量。尤其是对领土面积较大的国家而言,其高等教育区域布局基本上是从东部向西部扩张的过程。以美国为例,在其19世纪提出向西部进军(Go To West)的过程中,可以清晰地看到美国高等教育从东部向西部进军的足迹。美国西部的崛起,离不开一批研究型大学的跟进和支持,西部硅谷的产生,更是斯坦福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等研究型大学的贡献。不仅仅是美国,当详细考察前苏联、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轨迹时,同样可以看到类似的扩张轨迹。以高等教育引领经济发展,是许多大国经济腾飞的先例。相反,以传统的眼光看经济与高等教育的关系,即经济发展决定了高等教育发展的需求和可能性,这固然没错,但若只看到这一点,高等教育与经济的发展就会陷入马太效应的“逻辑怪圈”。这显然不是我们想要的结果。

  因此,扩大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共享的路径亟待探讨。从表面看,目前我国“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扩张”是高等教育区域重新布局问题,而从深层次看,则是扩大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共享的问题。众所周知,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需求与供给不足的矛盾,是当前我国高等教育面临的主要矛盾之一。“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扩张”,以“名校”办“分校”,从一定意义上说,无疑扩大了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供给。但同时不难发现,这些新的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几乎全部流向了本来高等教育就比较发达的东部省份,这无疑将使“富者越富,穷者越穷”。究竟应如何扩大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供给?是采取改革开放初期发展经济时提出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其他人走共同富裕之路”,即先在东部“扩张”,然后再“扶贫西部”?还是走“共同富裕”之路,东中西部共同发展?无疑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和探讨。

  同时,流入地高校可持续发展需引起高度重视。从前文分析可以看出,流入地方政府基于地方城市的发展需求和已有经济实力,有动力也有能力为高校提供充足而优越的办学条件和各项政策支持。地方政府积极为流入高校提供了全套服务,许多流入高校基本是“拎包入住”,地方政府求贤若渴的心情可见一斑。但与此同时也发现,有些流入高校,由于办学目标与地方政府的需求不一致,或者因管理不到位,或者因师资配置不到位等,导致所办分校或校区没有达到地方政府预期的效果,引起了流入地政府和当地社会各界的强烈不满。更有甚者,双方因所设分校招生数额大量减少,违背了办学初期双方的约定,导致双方反目成仇。此外,有的地方政府求贤心切,不顾城市发展水平,盲目大量引进多所高校,以至于出现了超负荷运转的现象。“流入地”如何确保流入高校可持续发展应引起高度重视。

  总之,众多“双一流”建设高校向东南沿海城市流动,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令人担忧的一面。2020年4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期间,参观了西安交通大学西迁博物馆,与14位西迁老教授共同回顾西安交通大学从上海到西安的西迁办学历程,肯定了“交大西迁”对西部发展和整个国家的重大意义,并勉励师生把“西迁精神”一代代传承和发扬下去。面对过去20年“双一流”高校的一路东进,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值得我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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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策与建议

1. 严格限制“双一流”建设高校“东扩”。多年来,教育部一直不鼓励异地办学,且原则上不予批准。笔者认为,教育部应坚持这一原则,确保“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国家队”地位,确保“双一流”建设高校冲击世界一流大学的方向不动摇,确保基础研究和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办学定位,避免“双一流”建设高校追求短期利益,误用自己的学术声誉和学科优势跟地方高校争生源,扭曲国家赋予的打造世界一流大学的办学责任和使命。

  2. 出台政策规范高校异地所设机构。目前“双一流”建设高校已在异地设立166个机构。事实上,这166个机构尤其是其中的35个校区,并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其如何办学,如何招生,招生名额如何确定,办学经费如何收取等,都需要加以明确规定。因此,建议尽快出台相应政策和规章制度,规范管理高校在异地设立的机构。同时,可将这些高校在异地所办的校区划归地方所有,从而彻底打消“双一流”建设高校异地办学的思想,确保“双一流”建设高校心无旁骛地冲击世界一流。

  3. 积极引导地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购买服务。针对经济快速发展地区和城市对高科技和高端人才的强烈需求,应着眼全国高等教育布局大局,兼顾国家整体利益和地区局部利益,本着“不为所有,但为所用”的原则,一方面引导地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购买科技研发服务,这样既可以发挥高校的科研优势,也可以解决地方对高科技的需求;另一方面,应引导地方与“双一流”建设高校合作举办“订单班”,定向精准培养地方所需的高端人才,满足地方对高端人才的需求。这样既可以将地方拟投入建设校区的资金投入到科研上,也可以弥补高校科研经费不足的问题。

  (本文得到兰州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邬大光教授的指导,兰州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徐佳、刘馨蕊、杜东垚提供了相关资料,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作者

卢彩晨,兰州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副院长、教授,甘肃兰州 730000

廖 霞,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福建厦门 361005

原文刊载于《中国高教研究》2020年第12期第34-40页

栏目

区域高等教育研究

中国高教研究

微信号|zggjyj1985

投稿平台|http://editor.cah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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