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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一物业,赔了业主近50万!

春江潮起
2024-08-02

男孩在小区打篮球
期间,篮球掉落在楼栋采光井顶上
结果,捡球时意外发生了
采光井上薄板突然塌落
男孩从一层跌落至负二层
落下多处伤残
……

近日,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发布了一起

有关儿童安全的案例

在这起事件中

  小区物业该负责吗?负什么责任?

【事件回顾】

事发当天,三年级的东东在小区打篮球,篮球掉到了地下车库的采光井顶上,东东去捡球时,采光井上的薄板突然塌落,导致他从一层跌落至负二层。邻居听到哭声后帮忙报警并拨打了120。这次意外导致东东落下多处伤残,经鉴定,构成一个八级伤残和两个十级伤残。东东家人心疼不已,将物业告上了法庭,索赔各项损失60多万元。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行政审判庭庭长潘晓燕表示

案涉地点的采光井钢化玻璃损坏后

物业公司未及时维修

也未设置警示标志

仅以一块2厘米的木板(纤维板)覆盖

且距离地面仅60厘米

易被儿童攀爬、存在安全隐患


法院审理后认为
物业服务人员除了
日常保洁、绿化养护等职责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
业主共有部分也负有维修义务
应当采取合理措施
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此外,东东在小区内打篮球
虽然没有过错
但是采光井并非正常通道
不可以任意玩耍、攀爬
东东爬到采光井顶部捡球的行为
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他的父母没有及时提醒
存在监护不力的过错
最终法院认定各项损失合计55万余元酌定物业公司承担90%的赔偿责任

【对物业公司】物业公司要引以为戒,应定期对小区内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尽早发现隐患对于已经发生损坏的设施,及时竖立警示牌等进行提醒,做到维修及时不拖延,避免居民受伤。

【对家长】暑假已至,家长一定要提高对孩子的看管力度。儿童玩耍时要选择合适的场地,时刻树立安全意识,父母等监护人应细心呵护,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提高看护力度。


来源:江苏新闻、京口法院

编辑: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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