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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两人被冒充身份!

春江潮起
2024-08-02

2024年7月8日至7月14日,扬中市公安局受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8起,其中刷单类4起,冒充身份类2起,虚假购物类1起,虚假投资类1起,损失77.58万元。



01受骗人群

本周受骗人群年龄主要集中在30-50岁,共计5人,占比62.5%;

02诈骗类型

本周高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类型刷单返利类4起;

03损失情况

本周发案损失较多的案件类型刷单返利类,损失46.48万元;

新坝镇居民孙某在网上刷单被骗15.78万元。新坝镇居民张某在网上刷单被骗1.23万元。三茅街道居民张某在网上刷单被骗9.34万元。三茅街道居民董某在网上被人冒充身份被骗7.98万元。三茅街道居民朱某在网上刷单被骗20.14万元。三茅街道居民耿某在网上被人冒充身份被骗6.3万元。三茅街道居民朱某在网上购物被骗11.81万元。西来桥镇居民毛某在网上投资被骗5万元。




警情通报




7月10日,市民耿某报警称自己在微信上认识一网友,后双方见面,见面后对方在微信上编造自己被纪委带走审查需要缴纳罚款等各种谎言,多次骗取耿某6.3万元。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反诈小课堂


常见诈骗手段

1、冒充公检法诈骗开场

(1)自称公安局民警,告知受害人由于其身份信息泄露或曾经身份证遗失过,现在有人以其名义在某地办理了多张电话卡,涉嫌一起诈骗案,需要配合警方办案。


(2)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受害人名下有多张银行卡,涉嫌洗钱或非法集资,需要配合警方办案。


2、 电话转接至“警方”

电话转接到“某地公安局”,在交谈过程中“警察”不断强调,该案件涉密,不得向任何人透露信息,且要求受害人保持联络,否则就要对受害人进行拘留并冻结其资产。










3、“通缉令”“警官证”齐上阵

添加QQ或微信,向受害人发送虚假警官证、逮捕令;或者让受害人点开“假网站”查看“通缉令”,使受害人陷入恐慌并对骗子的话深信不疑。


4、诱骗受害人下载诈骗软件,配合“资金清查”

要求受害人下载指定软件进行“资金清查”,并按指示填写银行卡账号、密码、手机验证码等。填写完毕,受害人卡上的资金已被全数转走,至此,一起冒充“公检法”诈骗完成。



防诈骗小技巧

●公检法机关没有任何安全账户!

●凡是自称公检法机构人员,要求转钱的都是诈骗。

●公检法机关不会在电话里要求受害者提供银行卡或者支付宝等信息。

●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QQ和微信等社交工具办案,也不会通过互联网发送“通缉令”“逮捕令”,更没有资产清查或自证清白的程序。接到此类电话立即挂断!

●请下载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并开启预警功能,可以自动提示或拦截陌生来电和境外来电。




来源:扬中公安微警务

编辑: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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