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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截止 | 中电联2021年度电力创新奖申报

广东省能源协会 专家之友 2023-10-08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助力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促进电力行业科技和管理水平提升,进一步调动电力工作者创新创效的积极性,2021年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将开展电力创新奖评奖工作。广东省能源协会作为中电联理事单位,将作为推荐单位协助有申报意愿的会员企业进行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电力创新奖实行分类评审:(一)电力科技创新奖:主要包括技术、信息化、标准、管理、专利等五类成果。(二)电力职工技术创新奖:主要指电力职工在工作岗位上,通过技术革新、工艺改进、设备改造、流程再造等解决现场问题、具有实际效果和推广价值的创新成果。

二、奖项设置
电力创新奖设三个奖励等级。其中,电力科技创新奖设大奖、一等奖、二等奖,电力职工技术创新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三、申报推荐

(一)各类电力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完成的涉电力领域、属于奖励范围的成果,均可申报电力创新奖。

(二)电力创新奖采取单位择优推荐的方式,协会接受全体会员单位的推荐。根据中电联规定,电力职工技术创新奖可以接受各省级电力企业的推荐,其中,各省级电力企业推荐的成果原则上不超过10项,同一地市级单位的成果不超过2项。

(三)同一成果只接受一个单位推荐。申报单位隶属于各电力集团公司的,原则上由所属集团公司推荐;如由其他单位推荐,应事先征得所属集团公司同意。没有隶属集团公司的独立申报单位,可通过协会推荐。


四、有关要求
(一)有意申报电力科技创新奖和电力职工技术创新奖的会员单位在进行申报前请先联系协会进行基础条件确认。(二)符合申报条件的会员企业在"电力创新奖申报平台"(以下简称"申报平台"http://cxj.cec.org.cn)选择"电力科技创新奖"或"电力职工技术创新奖",网上注册后方可填报。电力创新奖奖励办法、电力创新奖申报书模版、电力创新奖网络填报说明可在申报平台下载。(二)创新成果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6月1日至7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三)申报单位按要求在申报平台填写材料。需要盖章的材料,应在加盖相应单位公章后再将扫描件上传至申报平台。其中,成果应用证明须加盖应用单位公章,有关知识产权证明、技术评价证明和其他证明材料可提供复印件,但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以证明材料真实性。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将扫描件上传至申报平台。(四)电力职工技术创新奖申报成果必须以面向现场电力职工、强调技术应用、解决实际问题为主,并具有技术突破和应用创新特点;必须是职工创新的成果,大型科研课题成果不得申报;必须是近一年内完成应用的成果。



五、联系方式
会员部:屈先生  13267164602  020-83275181邮箱:gdpeima@163.com协会QQ:133020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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