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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考试场地及委任代表的通知



关于申报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考试场地及委任代表的通知


中地信协〔2020〕57号


地理信息产业相关单位:


  近年来,无人机应用逐渐从军用领域扩展到民用领域,在防灾、电力、森林、气象、喷洒农药、遥感遥测、电力巡线、地质勘探、海洋勘测等多方面有广泛的应用。无人机在测绘、遥感等领域具有机动灵活、数据获取周期短、成本低、可以全天时工作等特点,可以大幅提升作业效率,降低相关成本投入。

  为落实国务院“放管服”相关要求,加强民用无人机驾驶员执照管理,中国民用航空局决定对民用无人机驾驶员执照管理模式进行改革,改革试点阶段确定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AOPA)、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为考试管理服务提供方。考试服务提供方依据民航局下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规则内容开展考试相关工作。考试服务提供方依据统一标准设立和管理训练机构,并依据统一标准规范执照考试的管理流程。

  为做好民用无人机驾驶员执照考试服务,协会现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遴选培训机构并向主管部门推荐考试场地和委任代表(考官)的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地理信息产业相关单位及个人



二、申报时间


  2020年11月18日—2020年12月31日



三、基本要求


申报对象的基本要求,参照《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审定规则》《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考试点管理办法》《无人机管理办公室委任代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四、联系人


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无人机工作办公室
  陈  骏  010-83519630  13488671502
  陈晓琳  010-83518210  13691136727
  E-mail:UAV@cagis.org.cn

      附件:意向申请表(点击文末原文下载)



  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
  2020年11月18日




审核:王增宁
编辑:陈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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