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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公安交管三项改革措施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省公安厅 贵州改革 2022-03-30


贵州公安交管三项改革措施解决群众
“急难愁盼”问题

 

近年来,贵州持续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坚持民生导向,深挖潜能,推陈出新,出台一系列措施方便群众办理摩托车、二手车注册登记等业务,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一是在全国率先推出“贵州省户籍居民办理非营运小微型客车注册登记不再审核暂住登记凭证”改革措施。2020年8月18日起,贵州省户籍居民在省内办理非营运小、微型客车注册登记时,公安交警部门不再审核“暂住登记凭证”,群众凭居民身份证实行全省通办,简化办事流程,减少群众奔波,切实惠及民生。截至6月16日,我省户籍居民凭身份证省内异地上牌的小微型汽车达5.1万辆。
二是在全国率先推出“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转移、转入(二手车登记)登记‘一证通办’”改革措施。2021年4月30日起,先行在贵阳、遵义、安顺试点实施;6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推广实施。推行该措施后,贵州省户籍居民办理二手车(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本市(州)辖区内转移、本省辖区内转移和转入登记业务时,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公安交警部门不再审核“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群众办理二手车交易登记更加便利,有效提升车驾管服务水平。截至6月16日,我省户籍居民凭身份证“一证通办”二手车转移、转入登记业务1.15万辆。
三是试点推行“普通、轻便二轮摩托车注册登记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改革措施。按照先行先试、稳妥推进的原则,2021年6月10日,先行在贵阳、遵义、安顺试点推行,贵州省户籍居民办理普通、轻便二轮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时,公安交警部门不再审核“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群众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截至6月16日,试点地区已累计为351名办理普通、轻便二轮摩托车注册登记的群众提供便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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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州改革工作动态》2021年45期

供稿:省深化公安改革专题组

统筹:张烈烈

编审:代芹涟

微编:徐诗沅“贵州改革”微信2021年第260期(总第1734期)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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