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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竞配标准:至少配5%储能!配置储能最高可占20分!

储能头条 2022-07-27
编辑 | 国际能源网/储能头条 团队
5月7日,广西能源局发布了《关于第二次征求广西2021年度风电、光伏竞争性配置评分及申报方案有关意见的函》


该文件主要涉及:广西2021年度保障性消纳指标陆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分办法、广西2021年度保障性消纳指标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分办法、广西2021年度市场化消纳指标陆上风电、光伏项目申报方案。

 

在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项目评竞争性配置评分办法中,关于配置储能的评分标准一致。


企业承诺在本次申报项目上新增配置本次申报项目装机容量10%储能装置的得15分,储能配置比例低于5%的不得分,配置比例介于5%(含)-10%区间的按照插值法计算得分(例:储能配置比例为8%,则得分计算为8%×15/10%=12)。

 

企业承诺配置的储能装置需满足如下要求:

 

(1)储能设施要求按连续储能时长2小时及以上,储能系统满足10年(5000 次循环)以上工作寿命,系统容量10年衰减率不超过20%标准进行建设,且须与发电项目同步投运。

 

(2)储能设施应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划,按照有利于提高利用效率、调度的原则建设。

 

在加、扣分项中,企业承诺配置高于10%的储能装置,每超过1个百分点,加0.5 分,最多加 5 分。

 

这意味着,在广西竞争性配置评分办法中,配置储能最高可占20分。而此前3月份下发的相关文件中则最高可占25分。具体体现在,之前的版本中规定属于风光储一体化项目的可得5分。 此外,其他细节处也有些许不同。比如,在此前版本中,储能配置比例介于5%(含)-10%区间的按与10%的比例得分,低于10%不得分;而此次文件中则为储能配置比例低于5%的不得分,配置比例介于5%(含)-10%区间的按照插值法计算得分。   具体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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