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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小过卦 第六十二

【原文】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译文】小过卦:亨通,这是吉祥的贞卜。然而只适宜于小事,不适宜大事。飞鸟空中过,啼声耳边留,警惕人们:登高必遇险,下行则吉祥。




【原文】《彖》日:小过,小者过而亨也。过以“利贞”,与时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飞鸟”之象焉。“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


【译文】《彖辞》说:小过之卦,有亨通之象,意思是小事错误,无碍大局,仍能亨通。小事错误,但能存利人之心,行中正之道,进退合时,还是可以通行无阻。本卦六二阴爻居下卦中位,像人才力虽弱,但遵循正道,做力所能及的事,自然吉祥。然而九三、九四两阳爻所处不当,像人才力虽大,但不遵循正道,假如图谋大事,必不能成功。本卦上震下艮,有飞鸟过山之象。“飞鸟空中过,啼声耳边留,警戒人们:攀高将遇险,下行则吉祥”,由于向上钻营攀附,是逆理而行,安守故常则是顺理之举。




【原文】《象》日:山上有雷,小过。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


【译文】《象辞》说:《小过卦》的卦象是艮(山)下震(雷)上,为山上响雷之表象,雷声超过了寻常的雷鸣,以此比喻“小有过越”。君子应效法“小过”之象,在一些寻常小事上能略有过分,如行止时过分恭敬,遇到丧事时过分悲哀,日常用度过分节俭,为的是矫枉过正。




【原文】初六:飞鸟以凶。


【译文】初六:飞鸟经过空中,预兆着凶险。




【原文】《象》曰:飞鸟以凶,不可如何也。


【译文】《象辞》说:飞鸟经过空中,预兆着凶险,这是无可奈何之事。




【原文】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译文】六二:错过了他的祖父,但遇着了他的祖母;没有遇上国君,还是遇着了臣僚。虽有差迟,但非徒劳,因而无灾难。




【原文】《象》曰:不及其君,臣不过也。


【译文】《象辞》说:没有遇上国君,由于臣子固不宜超越国君。




【原文】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


【译文】九三:不要过分指责,但要制止他的错误发展,假如听任放纵,反而害了他,必遭凶险。




【原文】《象》曰:从或戕之,凶如何也。


【译文】《象辞》说:昕任放纵反而害了他,凶险已极,不可言状。




【原文】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


【译文】九四:没有过错,不要指责他,但要防止发生错误。前去冒险,则必须立即加以警告,无须乎卜问往后的吉凶。




【原文】《象》曰:弗过,遇之,位不当也。往厉,必戒,终不可长也。


【译文】《象辞》说:不要过份指责,但要防止发生错误,由于九四阳爻处于阴位,像人处境不利,容易出错。前去冒险,必须加以警告,由于明知而故犯,只能加速自己的失败。




【原文】九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译文】九五:在我西郊的上空,云气密布,降雨在即。王公本是去射鸟,可是在洞捉到野兽。




【原文】《象》曰:密云不雨,已上也。


【译文】《象辞》说:云气密佈,降雨在即,由于雨云已聚集在空中。




【原文】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


【译文】上六:不加制之,因而犯下过失,比如飞鸟钻入罗网,凶险呵,这叫做灾难。




【原文】《象》曰:弗遇,过之,已亢也。


【译文】《象辞》说:不加制止,因而犯下过失,正如上六阴爻位象所示,其人太猖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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