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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只需三个字,嫖娼学问三百行

2017-01-02 庄志明律师 法之剑


近段时间,关于嫖娼的热度新闻很多。耳熟能详的是雷某事件,一个亡,一个双开,着实可惜。

 

12月23日,北京警方雷霆行动,依法对涉嫌存在卖淫嫖娼违法犯罪活动的多个场所进行查处

 

12月29日0:51分,四川省纪委官方网站发布消息:四川省德阳市委原常委、市纪委原书记刘锐进行嫖娼活动,涉嫌严重违纪。经省委批准,目前省纪委已对其进行立案审查。

 

以上新闻充分说明了国家对打击嫖娼的态度是坚决的,毫不手软的。

 

嫖娼貌似一个很简单的词,其实这里面的学问大得很。同样是两性关系,爱情只需三个字,“我想你”、“我等你”、“我爱你”……而嫖娼呢,需笔墨甚多,笔者虽墨水不多,尚可娓娓道来。

 

上下五千年、五湖四海的淫文化博大精深,自有阅读途径,无需多说,本文笔者只是以法律人的思维谈谈嫖娼。限于笔者深入生活不够,欠缺成熟经验,更无刻骨铭心的教训,纸上谈兵,难免粗浅空洞,读者就凑合着看看吧!

 

嫖娼的定义

 

嫖娼卖淫是一个相对概念,是指二人及二人以上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即非法的性交易,建立于金钱交易上的性关系。嫖娼者支付金钱、财物,卖淫者获得金钱、财物。

 

嫖娼的法律定位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明白了没有?在我国,卖淫嫖娼是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拘留、罚款是必然的,对情节较轻的,可以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单处500元以下罚款。何谓“情节较轻”,通常认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

 

所以,作为成年人的你即使是第一次被抓嫖,也可能被拘留。必须谨慎、不要心存侥幸哦。

 

嫖娼行为的形式

 

卖淫嫖娼的性行为必须是生殖器互动的具体行为吗?这个容笔者细说。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认为,公安部“公复字[2001]4号批复”对卖淫嫖娼的含义进行解释符合法律规定的权限,其内容与法律的规定是一致的,卖淫嫖娼是指通过金钱交易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性服务,以满足对方性欲的行为,至于具体性行为采用什么方式,不影响对卖淫嫖娼行为的认定。所以,卖淫嫖娼中的性行为并非仅是两方(或多方)生殖器的互动,而是广泛的、抽象的行为。

 

我们再看看公安部“公复字[2001]4号批复”的具体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的规定,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包括口淫、手淫、鸡奸等行为,都属于卖淫嫖娼行为,对行为人应当依法处理。……

 

这里非常明白的规定了,卖淫嫖娼行为的表现形式具有多样性,除一般意义、常规的性行为,口淫、手淫、鸡奸等行为也属于卖淫嫖娼的行为形式。时代的发展,违法性交易行为的方式也在变化,公安部该批复还是与时俱进的。


注意,公安部该批复描述卖淫嫖娼具体行为时用的是“包括口淫、手淫、鸡奸等行为,都属于卖淫嫖娼行为,”这里用的是“等行为,也就是说,未在批复中明示的性行为也是可以被“”进去的。所以想通过创新性行为方式来规避对卖淫嫖娼处罚还是有难度的。不过,真的要耍赖,本律也给你安排好了,耍赖诡辩哪家强,网络公知帮你忙。再送一个秘诀,吃饭七成饱,抓嫖莫要跑。

 

特意说下,按照公安部该批复的精神,同性之间以金钱媒介的性交易也属于卖淫嫖娼。别把基友(金钱交易型)不当嫖客。

 

嫖娼与通奸、包二奶……的区别

 

关于通奸、包二奶的法律定义和风险论述,本律在“法之剑”公众号有相关文章,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关注“法之剑”公众号,查阅“历史文章”。卖淫嫖娼与通奸的共同点是他们都系不正当性关系,他们的区别理论上认为,关键是性关系双方是否实现了以金钱做交易,动用金钱是卖淫嫖娼金钱是通奸。但实践上无论是通奸、包二奶多数是需要花钱的,不花钱?哪里有?给笔者指一条明路啊。不花钱的,那可是真爱啊!

 

那究竟是什么区别呢?本律不妨借恩格斯的话,恩格斯曾将私有制条件的婚姻说成是“同卖淫之间的差别只是批发与零售的差别”。作家张爱玲也曾说过类似的话,“一个女人结婚如果只是为了生活的话,那婚姻就是长期卖淫。”名人就是名人,一言九鼎啊。

 

此理可以套用,通奸、包二奶和卖淫嫖娼的区别某种程度上就是批发和零售的区别。卖淫嫖娼更多的是偶发性、临时性,而通奸、包二奶通常是有持续性、稳定性特征。在金钱交易时,卖淫嫖娼通常是即时兑付,而通奸、包二奶一般是“分期付款”或者是“大额投资,等额本息还款(肉偿)”。从成本上说,二者价格存在“批零倒挂”,维系通奸、包二奶的成本往往高于嫖娼。

 

目前对通奸、包二奶还未纳入治安处罚的范围。至于党员干部、公务员等特殊主体,如存在此类情形,可依据党纪党章、公务员法等进行处分。未纳入治安处罚,不是说通奸、包二奶风险必然更小,通奸、包二奶搞不好有可能涉嫌重婚罪,这方面的危险可比嫖娼大多了。

 

很巧的是,本文准备结束时,笔者刚在“法之剑”公众号看到闲云元旦写的文章,文中引用了英国诗人T.S.艾略特的一段话:“做有用的事,说勇敢的话,沉思美好的东西,人生有此三者足矣。”是啊,敢作敢说敢想才是丰富人生的极致。当你读完本文后,你还会把嫖娼作为丰富你人生的方式吗?想必,你心中已有答案。

 

好好好,来来来,跟着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读三遍。谢谢!新年发财,万事胜意!再到下面打个赏,本律感谢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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