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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律师接力赛:60、70、80和90

2016-05-04 法律与政策倡导 自然之友

今天是五四青年节,联合国站出来“辟谣”说:



管它15-24岁、44岁,还是多少岁,热血还在,就是青年。


不管是云南的铬渣污染、安宁的石 化违法建设、重庆小南海的水坝、山东的热电厂、南平的山林、贵州的铝矿厂、常 州的土壤污染……都听得到自然之友环境公益律师的呐喊。


今天,我们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个团队里面的几位60后、70后、80后、90后青年公益律师吧。


从商业到公益之路


夏军(60后)



我对公益诉讼关注投入,与自然之友同步并肩,已然奋斗了十年历程。从理论研讨到实兵演练,从四顾茫然到局面初开,从个体探索到多方协力,我们见证和陪伴着环境法治在中国的坚韧发育。


2007年夏天,怀着“为下一代人取经”的愿景,我前往美国研习“公民诉讼”;归国的那年岁末,专事环保的“清镇法庭”在贵州挂牌,历史进程突然“换挡加速”。两年之后,在自然之友时任总干事李波的鼓励下,我协助吴登明老师的重庆绿联,尝试起诉违法建设、减排不力的发电企业。2011年的云南陆良铬渣污染事件,催生了草根环保组织公益诉讼第一案。


在新环境保护法开始实施的2015年,自然之友发起和支持的多个环境公益案件,顺利进入司法程序。这些诉讼覆盖了水、气、土各个环境要素,兼顾工业污染防治和自然生态保护,有的已经完胜,有的正在博弈。我们艰辛的开创性工作,诠释了生态文明,守护着环境底线,使“美丽中国”不再遥远。


我是从商业律师转型做公益律师,此前多年的法律实务积淀磨练,无疑打下了牢固基础,但这两种身份在观念意识和工作方法上还是存在一些差异。为了成为优秀出色的环境公益律师,首先需要从单打独斗转化为团队总体战。要充分发挥集体的优势,依靠团体的资源和智慧,密切协同、形成合力。其次要持有公益心和平常心。以维护环境公益为宗旨,以解决环境问题为目标,多突出团队、少宣传个人,要把自己当做一名志愿者,适度融入环保组织。第三是消除急功近利、保持专业理性。要把法律领域的知识经验,与环保组织的目标风格对接起来,运用专业人士的思维,从案件实际出发,正确制定诉讼方案,在关键时刻发挥把关作用,理性务实地维护公共利益。


作为资深环境律师,我在海洋污染索赔和反垃圾焚烧运动中“战绩不俗”,也曾以试水公益诉讼的“战斗檄文”留名存世。加入自然之友法律团队,为我开创了新的人生道路。依凭团队力量和创新思维,坚持法治信仰和环境担当,我们的公益律师一定能够走得更远、到达彼岸。


一路探索,我与团队前行


葛枫(70后)




2013年初,我成为自然之友的全职法律工作人员,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

当时面临的最棘手的事情是云南曲靖铬渣污染公益诉讼案,而该案的取证是难中之难。还记得2013年,我和专家、律师奔赴曲靖,划着借来的小皮划艇,在南盘江上采底泥。还记得2014年底,在法院主持下,我和专家、律师一行人再到污染现场,却因被告从中作梗,收获寥寥。到了2015年1月,我们经过充分准备,又赴污染现场,最终取得了重要证据。(编者注:然而,该案至今仍在审理中)


在工作中,我认为意义重大的是在立法层面推动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而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是当时十分迫切的事情。


2013年至2014年,环境保护法二审、三审、四审时,我们搜集、整理社会各界意见,通过公开倡议、写信建言、代表代言等多种途径努力争取扩展民间环保组织的行动空间,积极倡导放宽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在社会各界的努力下,新环保法规定了符合一定资格的社会组织可以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赋予了更多环保组织以法律形式维护环境公益的新型权利。


继此之后,自然之友法律与政策倡导部开始积极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实践。


2014年底至今,自然之友与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合作,搭建环境公益诉讼支持网络。在自然之友基金会设立的环境公益诉讼支持基金为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的四家环保组织提供了资金支持(共涉及十个个案)。以自然之友为原告或共同原告的案子有六起获得立案,其中,福建南平生态破坏案已宣判,原告主要诉讼请求获得法院支持;清镇大气污染案调解结案。


回首来路,坎坷旅途的艰辛里,最难忘的是同行者的支持和信任。昂首向前,奋力前行的脚步中,永不变的是环保人碧水蓝天的梦想。


愿和更多的自然之“友”一道,在推动环境法治的道路上走得更稳、更远!


从环境法研究生到公益律师


马荣真(80后)




2013年深秋,读硕士生的我与自然之友因为“邻避运动”的研究项目而认识,也藉此接触了北京的近10家环保社会组织。一年半以前的初夏,在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帮助中心组织的环境公益诉讼研讨会上,我第一次见到自然之友法律与政策倡导部的律师葛枫。那时我的硕士论文刚刚开题,作为环境法方向的研究生,我对环保社会组织的公益诉讼十分关注。此后,我成为自然之友法律团队的实习生,参与了自然之友20周年年会,并且加入到独幕剧《小鱼战大坝》小剧组,结识了多位优秀的环境律师;以实习生的身份,随同法律团队一起经历过云南曲靖公益诉讼过程中一次挫败的现场勘验,也经历过新环保法后的第一起环境公益诉讼立案的欣喜。


我无法忘记2014年11月陆良的细雨和斑驳的墙壁,也时常想起东江湖弥漫的白雾,飞天山蜿蜒的峡谷。经历变为记忆,记忆溶在脑海里,于我而言,成为自然之友的公益律师是极其平滑的过渡,虽然个中不乏曲折及挣扎,回想起来,却实在不足为道了。2015年7月,作为自然之友的公益律师,我代理了北京市第一起环境公益诉讼案,那是一片小小的湿地,没有名字,却具有不可忽视的生态价值。


回望走过的那些弯弯曲曲的路,却发现都是必经之路。这是我选择的路,也是我内心最渴望做的事,恰如朱总理所言:“不管前面是地雷阵还是万丈深渊,我都将一往无前,义无反顾。”诚然,环境公益诉讼作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司法手段,需要探索解决的问题远不止现有的司法解释那么简单。我愿意作为实践者,走在前面。吾侪当自勉。


先有热爱,再有坚持


王惠诗涵(90后)




2012年在校园自习室里的我满脑子都是环境公益诉讼,对一个小众的制度竟然如此沉浸与热爱,当然也曾设想过法律完善后实践的模样。如今,新环保法后第一例环境公益诉讼案已宣判,清镇大气公益诉讼案也调解结案。我在南平中院法庭上听到审判长落槌,和在清镇大气案达成调解的现场一样,感觉像是梦,更是激动与自豪。


南平案从讨论筛选、实地调查、交换证据,到后来开庭协助,以及清镇大气案全程推进,我都直接参与。虽然南平案的宣判和清镇案的调解都算是意料之中,但是每一步都不轻松。在我脱离校园后践行公益诉讼日子里,每一封邮件,每一份快递,每一通电话,每一次会议甚至每一张票据,所有的工作都是摸索,所有绞尽脑汁的讨论都是创新,都是挑战都是考验。在这条满是探索的路上,每位前辈都有所突破,而我是在他们的基础上实践,与伙伴们一起迎接着挑战。即使现在还不成熟,然而在一边参与一边见证中,我会逐渐积累经验,吸取教训,完成蜕变。


感恩的是,我走在付出与收获并存的路上,没有辜负这一路的抉择与坚持,没有辜负家人朋友的支持与鼓励,也没有辜负我在政法大学明法楼和自然之友的时光。


最近有很多伙伴说你做公益诉讼啊,好有意义,真高尚。公益诉讼是高尚的,但仔细想来,我走上这条路的真正原因,应该算是热爱吧,对大自然的朴素的热爱:从西宁到北京,一草一木四季轮回的观察,课堂上老师的教诲,律所里律师的感染,盖娅妈妈的拓展。最初的朴素的对大自然的热爱,是无论名利,是众人口中的“高尚伟大”都代替不了的。


在此由衷向理论及诉讼实务的前辈们致敬,他们给了我可遇不可求的指引。感激父母支持鼓励和引导陪伴,他们是最强有力的后盾,给予我无穷动力。更庆幸有越来越多的伙伴相互理解陪伴,共同在这条路上前行。


尽管前路未知,我们却更有力量。




自然之友法律团队和小伙伴们在福建南平案法庭合影


自然之友法律与政策倡导部,自2011年提起云南曲靖铬渣污染的环境公益诉讼以来,在公益诉讼的道路上一路探索前行。目前,该部门拥有三位全职法律工作人员和一位资深兼职律师。环境公益诉讼团队,还需要有更多伙伴加入壮大。本文由四位法律人共同完成,总结一年来的所做所思,让我们一起从中窥探来自不同世代背景的法律人的梦想、探索与坚持。




为了未来的青年

请帮忙转给需要的人



蓝天实验室公益讲座上,学生们在学习自制空气净化器


近期,一位热心会员向自然之友捐款,希望用于改善打工子弟学校室内空气质量。自然之友将为北京市内打工子弟学校举办蓝天实验室公益讲座,并将这位会员捐赠的空气净化器赠送给学校。


蓝天实验室DIY空气净化器讲座:蓝天实验室公益讲座已经举办了18场。通过讲座,孩子们既可以了解雾霾的真相,又可以学到有效防护的方法,还可以亲手为自己的教室制作一台高效的空气净化器。如果你碰巧认识打工子弟学校的工作人员,或者有朋友可能认识,请帮忙让他们知道这一信息。


空气净化器捐赠数量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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