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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搜第一!公司说上四休三减1000元!网友发文求助~你会怎么选?

新民晚报
2024-08-26

近日

话题#公司要上四休三降薪1000元#

冲上热搜第一

引发网友激烈讨论



网友发文求助:

公司新举措,留还是走?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称,所在公司效益不好要控制成本,让员工“上四休三”,但要降薪1000元。老板承诺,等公司效益好了,再恢复原来的工资。该网友求助,自己该不该辞职?


对此

不少网友表示完全可以接受

多出来的一天可以用来做自己的事



也有人质疑

这是公司为了降薪而使用的话术

实际恐怕无法落实只上四天班



还有网友提醒

要从薪酬比例、公司发展前景等

多方面进行考量

并一定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那么问题来了
公司“上四休三”和降薪的做法

符合法律规定吗?


工作时间改变,劳动合同需变更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约定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内容。若用人单位决定改变工作地点、工作时间,采取混合工作制、“上四休三”等工作模式,则需要调整劳动合同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就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变更内容重新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例如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或修改原劳动合同。


工作时间减少,用人单位能降低工资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因此,即使用人单位决定执行混合工作制、“上四休三”等工作模式导致劳动者工作时间减少,仍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才能调整约定后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能以只上四天班为由拒付加班费吗?


如果用人单位实行“上四休三",每天工作8小时,那么劳动者一周仅需工作四天,其他三天均属于休息日而非工作日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改为“上四休三”后,用人单位可否随意恢复“上五休二”?


如果用人单位已通过修改公司规章制度、变更劳动合同等方式明确了混合工作制、“上四休三”等工作模式,则用人单位无权单方要求劳动者恢复“上五休二”


“上四休三”降薪1000元

你愿意吗?



新民晚报(xmwb1929)综合浙工之家、广东省总工会、申工社

编辑:施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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